专栏文集

【专栏】任不寐:谁在中国为李思怡送行

于第53期不寐论坛被关闭之际

【大纪元8月22日讯】2004年8月21日北美时间早上8时,打开不寐论坛看到了关于李思怡一案的最新进展的消息:2004年8月21日河南《大河报》报导,成都民警在羁押吸毒女李桂芳的过程中疏忽大意,未通知到相关人员照顾李桂芳的3岁幼女李思怡,结果造成李思怡十几天无人照管,活活饿死。昨日(8月20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对原金堂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副所长王新和民警黄小兵公开宣判,以玩忽职守罪分别判处王新和黄小兵有期徒刑3年和2年。这也是第53期不寐论坛最后发表的一篇文章,不寐论坛随后就被关闭了。

震惊中外的李思怡惨案历时一年多似乎尘埃落定。近期中国政坛正沉浸在纪念邓小平诞辰100周年的政治戏剧之中,政治元老们和新贵们争奇斗艳,希望能在这位死去的独裁者身上尽可能地开发出有利于自己的政治信息。因此没有人在意李思怡这样的小女孩的死亡,她真的离开了。迫于舆论压力,中国用王新和黄小兵两位警察的3年和2年的有期徒刑来为李思怡送行。但敏感的人们总会追问:一切,就这样结束了吗?

李思怡惨案牵涉到很多人的命运。首先,李思怡死了,一个警察国家因习惯性的不作为而杀害了她。她将永远离开人们的记忆,不管一想到这种死别心灵如何痛苦和绝望。无可挽回的悲剧,没有人代替国家跪下来忏悔,那个国家没有任何羞耻感和罪恶感,对它来说,什么也没有发生过。其次,李思怡的母亲李桂芳,这个可怜的女人和母亲现在哪里?我在国内的时候多方打听,没有人知道她的消息,她本应该得到更多的同情和照顾,结果却被视为不稳定因素而遭遇隔离。第三,第一个报导李思怡惨案的那个女记者李亚铃现在如何?据知情人士说,成都警方和有关部门多次警告她,因此她也失去了在报社原有的工作,一个令人尊敬的女记者做了一件顺乎良心命令的事情,为什么要遭遇这样的迫害呢?应该站在被告席上的仅仅是王新和黄小兵吗?成都市公安部门,特别是它的首脑更应该站在被告席上——他们应该是李思怡惨案的共犯,他们剥夺了公众的知情权,侵犯了李亚铃的基本人权,更是间接地剥夺了李思怡(代理人)的诉讼权。这些千方百计掩盖惨案并打击记者的犯罪嫌疑人为什么不坐在被告席上?!最后,国家为李思怡惨案交出了王新和黄小兵这两件牺牲品,这是人们能看到的唯一的“国家赔偿”。当然,由于职业习惯造成李思怡之死,这两位警察罚当其罪。然而问题不这么简单,总的来说,这两位警察也是中国政治的牺牲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主义”要求中国警察“讲政治”,培养他们忽视和践踏人权,因此他们在李思怡惨案中的表现是“自然而然”的,“合乎逻辑”的。在这种意义上,他们也是被害者。不过国家愿意对他们宽容,2年的有期徒刑很快就会过去,他们很快就自由了,并还能得到同行的同情。然而,李思怡呢?

中国的人权悲剧总包含着这样的绝对悲剧:悲剧后没有人主动认罪,悲剧后只有推拖责任和百般抵赖。我们能指望这两位警察真的良心发现变成冉阿-让吗?这个世界比那里要悲惨得多:没有罪,没有新生,没有任何指望。能指望成都警察因此吸取教训吗?2004年8月21日《重庆晨报》报导说:8月20日,一辆警车在成都市一环路与建设北二段的十字路口,撞倒5名过街市民,其中一名伤势较重。目击者称,“这次事故是因为警车冲红灯造成的。”成都还是那个成都。更不要指望国家会忏悔,它早已对没完没了的李思怡惨案搞得不奈烦了,它正迫不及待地转过头去演戏和掠夺。——李思怡不过是它身上的小小蚂蚁,它掐死了她,并终于将她彻底摆脱了。

请告诉我,谁在中国为李思怡送行?

2004年8月21日(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