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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朗:未酒驾撞人 保留法律追诉权

【大纪元10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十一日电)中央研究院副院长曾志朗遭杂志指称九月初晚上酒驾撞人逃逸,曾志朗今天发表声明说明当天晚上发生情形,完全没有酒驾、撞人,甚至还驾车送当事人赴另一地点,但事后却纠缠不清,甚至当事人经医师检查,根本没有骨裂或双膝遭撞伤,对此不实指控他保留法律追诉权。

声明稿中指出,有周刊杂志指称曾志朗于94年9月5日晚上酒后驾车擦撞郭老先生,并驾车逃逸。曾志朗表示,当天晚间运动完毕驾车回台北市丽水街的狭巷,车速极慢,他从后照镜发现一位老先生口中叫嚷,以“跑步”追赶他的车,他随即停车。对方认出曾志朗身份,指曾志朗撞到他,曾志朗当场深觉疑惑,以如此慢速撞到人会不知道?

但曾志朗仍礼貌性询问老先生是否受伤,并愿送他就医,但对方拒绝,但曾志朗仍驾车送老先生去中山北路与民权西路交叉口,一路上交谈甚多,且下车时老先生一再强调没事,并不愿告知姓名,曾志朗在车上目视他离去后才走。

一周后老先生来电指遭车祸脚痛,且假牙掉落,曾志朗拜托友人代为挂号台大医院,但隔日老先生却来电拒绝去台大医院就诊,曾志朗同时致送中秋礼,老先生声称认识国泰医院,要去国泰医院骨科就诊,曾志朗主动协助挂号,结果9月16日曾志朗的秘书协同老先生赴国泰医院就诊,当日骨科吴医师以郭老先生的X光片详细检查,并无骨头断裂或双膝受有外伤之情况,郭老先生自述的膝盖疼痛是因为退化性关节炎所致。

9月20日郭老先生来电要求曾志朗至他的住处给予交代,曾志朗更怀疑此事,于是隔天先向警察机关备案。一周后9月27日郭老先生的儿子郭家铨来电,亦向他的秘书表示要求曾志朗以字条载明车祸的时间、地点及应负责车祸所受包含现在及将来所生的损害。曾志朗认为应将事实厘清,9月29日建议双方到警察机关报案及处理,郭家铨亦拒绝。

曾志朗表示,他平日不沾酒气,大家都知道;而且丽水街巷弄狭窄,车速必然慢,根本不可能撞了郭老先生还逃逸。更何况若要驾车逃逸,以老先生的年纪及自称受伤害的情况下,根本不可能追到他的车辆。且当晚还送老先生载到指定地点,何来逃逸?再加上若遭撞击,郭老先生也应该受到其他伤害,但却无任何诊断资料足以证明。

老先生当天还口齿清晰表示,未有任何伤害也无假牙脱落,国泰医院也诊断确定是退化性关节炎,在在显示并无郭老先生自称因车祸而受伤的诊断。且为何郭老先生不愿意共同赴警察局备案,反而诉诸媒体作不实的指控。他对郭老先生不实指控行为表示不解与遗憾,他将保留相关法律追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