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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永案 起诉前董座等12人

【大纪元11月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俊宏/土城报导﹞板桥地检署配合高检署查缉黑金中心侦办劲永公司疑涉假交易案,检方查出劲永公司虚构资金流程,谎称营业额达15亿7千万元,检方依伪造文书、背信及违反商业会计法和证券交易法等罪嫌,将前董事长吕美月及员工等12人提起公诉。

承办检察官李吉祥说,侦查期间,包括涉案的负责人吕美月及会计部经理胡锡权、采购处协理王勇力、会计陈琇琼、吕文正、游凤秋、陈惠美、陈台生、陈约翰、罗进成、黄俊荣及邱玉媛等人,因未曾受有期徒刑宣告,加上主动提出应扣押物件,因而请求院方从轻量刑。

起诉书指出,劲永在92年间,因库存货货龄过长,遭会计师于盘点时提列跌价损失,吕美月等人为美化财报及拉抬股价,竟以循环交易方式虚增营业额,连续透过与劲永的友好公司,如劲强公司、博合公司、台芯公司、嘉通公司、御展公司及艾睿等公司以三角交易或一进一出方式进行假交易,并制作不实进料验收单、进出货单、支出收入传票、统一发票等不实单据,达到虚构资金流程、美化账面目的。

财报不实影响投资判断

检方表示,截至93年底,劲永总计虚增进货金额达7亿6千多万元,虚销8亿1千多万元,并登载不实财务报告书,影响投资大众判断和主管机关管理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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