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用中华台北参赛 体委会:虽困扰但须接受

【大纪元12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十九日电)行政院体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启煌今天说,台湾代表团以“中华台北”名称参加国际赛事,使用奥会旗帜,这是困扰却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不过,有时赛事没有强制规定,或是台湾主办比赛,“我们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不应强制要求民众不可携带国旗进入会场”。

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上午邀请外交部政务次长高英茂、黄启煌报告“我国推动体育外交之成果”。

黄启煌说,目前台湾代表团以“中华台北(ChineseTaipei)”为国际奥会的会员名称,使用奥会旗帜(非中华民国国旗图样) ,是个困扰却不得不接受的现实。但是,“如果没有强制规定时,特别是在台湾举办比赛,我们就没有必要强制国民不能携带国旗进入会场”。

他表示,一九八一年,台湾与前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签订协议,也就是“奥会模式”,台湾代表团的会籍名称为“中华台北(Chinese Taipei)”,参赛时必须遵守会旗、代表团名称等规范,否则不得参加。最近国际奥会更规定,如果会员国拟退出后再重新以新名义加入,就必须是联合国会员国才可以。

黄启煌认为,如果放弃与国际接触的良好管道,用退出的手段再使用台湾名义重新加入,依照目前的法规恐难实现,因此,台湾政府不得不接受这种为难的现实。

他并说,不过,有时赛事没有强制规定时,或是台湾主办比赛,“我们就不用自己切自己的手,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就像二零零一年台湾举办世界杯棒球赛,满坑满谷的国旗在球场上飘扬,也没有怎样啊?”

黄启煌表示,体委会近期也会邀集各种单项协会,讨论如何处理国民携带国旗进入比赛会场的情况。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谢文政(侨选)则说,台湾必须遵守国际奥会的游戏规则,一旦被取消资格,要再加入却是比登天还难,希望行政决策单位在相关做法上不要太过挑衅,或去挑动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让台湾被排除在国际社会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