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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要犯薛球、陈益华 被求处两个无期刑

【大纪元2月3日讯】〔自由时报记者余雪兰╱嘉市报导〕嘉义地检署昨天侦结薛球、陈益华涉嫌强盗、掳人勒赎、恐吓取财未遂等案,对两人分别求处两个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检方指出,薛、陈两人犯案累累,对社会造成极大不安,罪不可赦,但其犯案迄今并未杀人,罪不致死,因此求处两个无期徒刑。

检方并查出,薛、陈涉嫌的台中市议长张宏年等掳人勒赎、强盗、恐吓案,明列幕后还有中彰地区角头老大许武祥与林再生等共犯,已对逃匿中国的许、林两人发布通缉,检方并指称还有台中地区黑道人士涉案。

起诉书指出,许、林与“台中那边的人”共同策画绑架张宏年,由许提供子弹,另名男子载送薛、陈到张宏年服务处押走张;张家属透过中间人吕崇明付出三千万元赎金,薛、陈分得五百万元,许、林获九百万元,其余一千六百万元则交给“台中那边的人”。

不过,检方以证据不明确为由,不愿透露“台中那边的人”系指何人。

检察官王辉兴指出,薛球与陈益华分别于八十九年七月、九月假释,与黄新尧、刘金生(两人所犯罪行经判决确定)共组窃盗集团,随后以所获两百万元购买四把制式手枪及一把乌兹冲锋枪,改组为强盗集团,从九十年元月起到三月间,在桃、竹、苗一带犯下九件强盗案,包括国防部财务中心国军新竹财务组八名军官集体被绑、抢走金库两百余万元案,轰动全国,同年三月廿一日,因刘金生在酒店与人争吵,薛、陈持枪前往助阵,遭警方逮捕,但法官裁定交保。

九十年五月起,薛、陈伙同陈文昌(所犯罪行经判决确定)洗劫云林县天鹰公司、嘉义市金星银楼及台南县金立山银楼;六月透过友人介绍,认识许武祥与林再生,八月起到十月,由许武祥提供枪弹、车辆、作案对象及藏匿处所,薛、陈先后犯下台中市亚全汽车材料行强盗案、彰化县芬园乡农会总干事吴水山恐吓取财案(未遂)、张宏年绑架案。

薛、陈犯下张宏年绑架案后,藏匿台南县东山乡张锡铭前弟媳李秀銮(所涉掳人勒赎案另案起诉)的住处,透过李秀銮介绍,在东山乡山区租屋,当时房东曾询问租屋用途,两人谎称要读书准备考试,藏匿一年五个月。

九十二年三月,两人伙同王勇忠、董育峰、陈亦纶(三人所犯掳人勒赎案已判刑确定)及李秀銮在嘉义市绑架沈姓台商,得款四百八十万元,薛、陈得款隔天,立即由林再生安排藏匿处所。

九十二年十一月,许武祥以没人敢掩护薛、陈,安排两人从台南县沿海偷渡中国,许武祥指示“你们在中国恐吓,我们在台湾开枪”,交代两人到中国找郭锡荣(所涉恐吓取财罪嫌另案起诉)及绰号“阿忠”男子。

九十三年七月五日,薛、陈与郭锡荣在中国拍摄光碟向八大影视杨登魁等多人恐吓取财。

王辉兴表示,薛、陈供出所犯案件在九十年元月至八月的十三件强盗案,均移由新竹地方法院并案审理,而针对张宏年掳人勒赎、沈姓台商掳人勒赎与强盗案则各求处两个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许武祥与林再生则涉嫌掳人勒赎、强盗、藏匿人犯、违反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及国家安全法等罪嫌,但经查两人已于九十三年九月十八日及十月八日合法出境,逃匿中国,检方昨天发布通缉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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