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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岳散人:头发与公民社会

——跟各位探讨一下民主自由

【大纪元5月31日讯】看见各位在探讨学生是否有留头发的权利这个问题,并且把这个事情用民主的角度来说明,觉得有必要把我自己的一点管见拿出来请各位探讨一下。

一般来说,我们总是把民主与自由联系在一起,这么多年都念的比较顺嘴了,很少意识到这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民主的意思其实很简单,就是大多数同意就是民主,自由可就没那麽简单了。

还是从这个头发事件说起为好。咱们先假定学校里的学生所享受的是完整的公民权利,每个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并且大多数的意见就能够被执行。讨论头发问题的时候,就可能有两个结果:允许留过肩的长发或者不允许。允许的情况就不说了,要是不允许,而大多数人的意见就是民主、就要被执行,头发还是会被强制变短。

相信各位看出来了,这就是简单民主的一种:大多数的暴政。这种民主其实很可怕,当99个人都同意杀掉第100个人的时候,从民主的角度来说,这是完全符合民意的事情。但剩下的99个人里,谁敢保证自己不是下一个?98个人同意就好了嘛。单纯谈民主就是这个结果,但为什么许多国家还是把民主作为一种制度,并且 这种民主的国家越来越多呢?

因为民主的根基叫做“自由”。自由的概念其实很复杂,其中有消极自由、积极自由等很多东西。但实现个体 自由的最基本的概念,是每个人都具有的平等的权利,这些权利是不能因为任何情况被剥夺掉的。只有有了这些权利,我们才能说自己是自由的。这里就包括了人身自由、选择的自由、言论自由、发展的自由等等。

但自由也是有限制的,没有规则的自由不是自由,没有规则的自由社会其实就是丛林法则支配的地方。这个规则限制用一句话就可以表述:自由停止于他人的权利。就是说在行使你的自由的时候,不能伤害他人的自由。

现在再让我们来看头发的故事,就可以发现这不是一个民主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于自由的问题。自由里最重要的就是人身自由,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对于自己身体的支配的权利。很明显可以看出来,头发是否可以留的长一些,是这个自由的一部分。但是,如我上面所言,自由不是无规则的,学生毕竟在人类社会的规则(法律)面前,还不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人。所以他们接受某些强制的规则是人类社会许可的。

讨论这个问题,我个人认为规则是否合理是一个重点。同样,根据“不伤害他人权利”的自由原则,把头发留长一点没有对其他人有伤害。并且制定这种规则本身,就是希望学生有一种整齐划一的形象,伤害了学生 通过形象传达个性的权利,也就是伤害了学生的表达自由与人身自由。这个规定从这个意义上就是完全错误的。

但这些与民主没有任何关系。如果说民主的话,因为学生还不是有完整权利的公民,大多数家长很可能同意学校的做法。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民主不但没有起到好的作用,反而成为自由的敌人。

所以,民主与自由不但不是一个可以联系起来的词组,他们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相对的概念。比如文革以及文革以后的几年,大家都不喜欢喇叭裤什么的,居委会大妈就拿剪子把小青年的裤子口铰开,让他从喇叭裤成为扫地的笤帚。要说起来当时大多数人都不喜欢那种奇怪的裤子,但我们按照自由的定义,就发现这些大妈根本没权利把裤子给改造了。这就是民主、也就是大多数人的意见,与个人自由的冲突。

这也说明,没有对自由的尊重的社会,民主其实就是糨糊。民主必须要用自由为土壤,所结出的果子才是可以吃的。公民社会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在承认个人自由与权利的前提的下的民主社会。在这种公民社会里,民主的民意不能侵犯个体与生俱来的权利与自由。

这种社会我们这里是不是已经存在了?我认为目前还没有存在过真正能完全实现这种理想的社会。有无数的因素总在压缩自由的空间,比如国家利益、民族利益、独裁与暴政,还有就是对于民主的不正确的概念。

这也是我想写这个小文的原因。很多朋友上来就说民主如何,好象有了民主就可以了,事情就简单了,其实不是这样。在说民主之前,首先想到的不应该是民主,而是自由。

──转自《百灵社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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