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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小教师编制:百分之五范围内可聘兼任者

【大纪元6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一日电)国中小学专兼任教师并行制有法源依据了,教育部今天在部务会报中通过“国民小学与国民中学班级编制及教职员员额编制准则”修正草案,学校得视需要,在全校教师员额编制百分之五范围内,将专任员额改聘兼任教师或教学支援工作人员,近日内将发布实施。

新修条文规定,国中小学教职员员额编制各组设组长一人,除文书、出纳及事务三组组长得由职员专任外,其余由教师兼任。

修法条文也规定,为反应地方政府财政及实务状况,并期望人力有效配置,直辖市、县市政府得依学校分布情形或学生人数多寡的性质,并得视财政状况及实际业务需要,于职员员额编制另订有关规定,不受这项准则规定条文的限制。

另为配合教育部两期六年的 “降低国中小学班级学生人数”政策执行,顺应小班小校教育发展与学龄人口减少的社会趋势,明定班级学生数国中降到每班三十八人、国小每班三十五人为原则,自九十六学年度起以三十五人为原则。

修法条文也配合学校卫生法规定,修正护理师、护士及营养师的设置依学校卫生法规定办理;又增列运动教练职称的规定,规定学校得依国民体育法规定设置运动教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