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骂人不会生吃诽谤官司

【大纪元8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许国桢、杨政郡╱台中报导〕骂人不会生育算不算公然侮辱或诽谤?台中市两家师出同门的食品业者,因同行相忌迭起纠纷,其中一人日前当众指因故无法生育的另一方不会生,引起自认遭影射一方不满提出诽谤等告诉,警方陆续传唤两造说明后,依诽谤等罪嫌将全案函送法办。

法界人士指出,讲一个男人“不能生”,是否涉及诽谤罪?如果是事实,也要看两者对话的上、下文,来判断是否有贬损人格、名誉之虞﹔如果不是事实,或是被告事先不知为事实,则被告讲这句话的用意,在台湾人的社会中确实有贬损一个男人的价值、人格、名誉之虞。不同的文化背景会有不同的体会,还是要以个案来判断。

警方指出,这两家食品店的陈姓、张姓负责人原本都是中市一家老字号食品行的学徒,两人在多年前出师后各自自立门户分别开店营业,但因两家店面就开在同一条街上相隔不远,长期以来因处于竞争关系迭有纠纷,甚至曾有大动干戈的纪录。

而最近两造之所以演变成对簿公堂的场面,肇因于两人在街头骑楼巧遇,陈某不满张某当着同事及其他人的面前,语带嘲讽地讽刺他“不会生”,且连续重复多次,让陈某自觉心中的痛被挑起,他认为与妻子在婚后因故无法顺利生育,这是早在与张某同事期间大家就知道的事。

但是张某出于侮辱之意,竟公然嘲笑他与妻子无法生育之事,认为张某已经涉及刑法第309条第1项公然侮辱罪。

另陈某也认为台湾民间普遍存有无法生育是“前世因果”的恶报观念,因此对方如此指摘且散布,在民风文化保守的台中,无异是故意诋毁个人及妻子的名义,况且个人与妻子无法生育之事根本不涉及公众利益,一并控告对方诽谤罪。

张某则表示,他是与多位同事聊天时,恰好谈到不会生育的问题,根本未指名道姓。

他说,可能是陈某刚好经过听到,加上先前双方就有纠纷才迁怒于他,对簿公堂纯粹是故意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