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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雪松事件,谁掩盖了“事实的真相”?

【大纪元8月3日讯】吉林艺术学院以“发言人”的名义,发表了一个“公开声明”,交代了卢老师停课的理由,这种公开化的态度是值得欢迎的。其中有些内容(第一条、第二条)笔者不便涉及。“对于不能谈论的,我们只有保持沉默”。

但是仍然有可以讨论的层面。比如在这个声明的第三、第四条中,都使用了“真相”这个字眼。先是说,“卢雪松回避问题的关键,掩盖事实的真相”,后来又说,“希望各方面人士在发表自己的言论前,首先要了解事实的真相”。

但是显然,某些“真相”以及说出“真相”有关的字眼,不是一般人能够使用的。不用说你试图拿这些字眼来讲述什么真正的事实,而是压根不能提的。笔者在写这个东西时,对于发言人已经提过的字眼也不想重复,知道那是不能重复的。而卢老师,她能够在自己所写的东西中,迳直提及她的学校的发言人所使用的某些字眼吗?

所以,维特根斯坦的那句话应该更正为“对于他们能够说的,我们不能说的,应当保持沉默;让他们来说。”同样,哈维尔的“生活在真实中”这句话,也应该更正为——“让他们生活在真实中”。

继续要向吉林艺术学院追问的是,为什么8月1日公布的这个停课“真相”姗姗来迟?它为什么不更早地公布,即在停卢老师课的第一时间向卢老师本人宣布?让卢老师能够知道为什么原先的教学计划不能够完成?让她向自己、向学生、向家人和社会都有个交代?对卢老师本人和同学们真正负责?如果说,现在的讨论让吉林艺术学院名扬天下,那么这是由谁造成的?有关“掩盖真相”的责任,又由谁来承担呢?

直至前几天,卢老师还在以轻松的心情说“等待一场愉快的谈话”她固然有不能说出某些话的顾忌,但是在她看来,事情远远没有现在公布的那么严重。这份声明还直接告诉人们,要对卢老师“对此进一步作出处理”,我们表示强烈关注。

请“吉林艺术学院发言人”澄清这样一种说法:有自称“卢老师的学生”说,是有个学生在与卢老师谈话之后,“回家之后就吓哭了,不知道怎么做,才会去找学校的党组织解决问题”。而根据你们的解释是你们有关同志的“发现”(该院辅导员和党总支负责同志发现有名学生(预备党员)思想消沉”,而不是学生主动找上门来的,这个细节至关重要,现在说法不一。为了避免出现歧义的理解,希望学校允许这个学生能够自己出来澄清,或者由第三方人士(比如律师)代为说明,对于“事实的真相”采取一个真正负责的态度。

关于吉林艺术学院卢雪松停课情况的公开说明

吉林艺术学院发言人

近日来,我院青年教师卢雪松在互联网上发表了《我梦想早日回到我热爱的讲台——给吉林艺术学院党委书记的公开信》,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一些学者和网友对此事纷纷发表言论。为使社会了解事实真相,以正视听,特作如下公开说明:

一、卢雪松系我院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教师,1996年参加工作,讲授《中国电影史》和《传播学》课程。今年5月,该院辅导员和党总支负责同志发现有名学生(预备党员)思想消沉,情绪低落,并流露出退党的思想倾向。经过党组织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该同学提高了觉悟,向组织反映卢雪松在课后向其传播法轮功组织有关诬蔑、歪曲、诋毁中国共产党的宣传材料,并向数名学生介绍有关退党的网站。经初步调查,情况基本属实,故学院决定卢雪松停课检查,听候进一步处理。

二、卢雪松曾经于1997年起习练法轮功。2002年,经基层党组织的耐心帮助教育,她一度认识其错误,并向学院作出书面保证,不再习练法轮功。近半年来,学生反映卢雪松在课堂上时有对党对政府的过激言论,对“民主”和“传播理论”进行片面的解释,给学生造成消极影响和误导。学院从关心和爱护青年教师的角度,对卢雪松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她能转变认识,端正态度,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此次学院决定卢雪松停课检查,其在课堂上发表个人观点并不是直接原因。

三、卢雪松回避问题的关键,掩盖事实的真相,利用互联网公开惑众,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对我院广大师生造成情感上的伤害,学院将对此进一步作出处理。

四、我院感谢公众对此事的关注,但希望各方面人士在发表自己的言论前,首先要了解事实的真相,这样才能真正对个人、对组织、对社会负责。

吉林艺术学院发言人

2005年7月31日

转自观察:http://www.guancha.org(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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