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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伦随笔:“中国金莲”惊醒其乐

【大纪元8月5日讯】(BBC中文网记者苏平)送走了第一批到此一游的中国游客之后,相信有关各界在总结经验的同时,也会吸取一些教训。 比如说,中国游客对其乐(Clarks)皮鞋的钟情,既让其乐惊喜,也给它敲响了叫醒铃。

中国是个潜力巨大的市场。试想一下,12亿人,就算只有很小的一部分能买得起其乐,规模也相当大。就是仅看来英国旅游的中国人数,也不容忽视。

根据英国旅游局预计,到2010年,到英国来旅游的中国人将达到20万人,到2020年将增加到50万。今后5年内,英国将从中国游客身上足赚2亿英镑。

这样的前景,哪一个零售商不想分杯羹呢?

这一回,其乐亲眼见识到中国人到底有多认其乐。第一个中国团在紧张得滴水不漏的日程中,特意安插了到牛津附近的比斯特名店村购物一项日程。

英国人满怀诧异地看到,旅游团中不少人直奔其乐直销店。自己试了之后,还拿出牛皮纸剪成的亲戚的鞋样子比划,又是鞋、又是包,很多人满载而归。美中不足的一点是,商店内小号鞋的存货实在有限,令许多脚小的中国顾客望鞋兴叹。

其乐皮鞋其实称不上英国的顶尖名牌,但是却以价格适中、经久耐穿、质量可靠着称,其乐鞋当中最受英国顾客欢迎的其实是儿童鞋,其次是男鞋,最后才是女鞋,因为其乐的款式虽然传统、经典,但常常缺乏紧追潮流的创新款式和颜色。

记得去年夏天,我父母从英国回中国时,给身高1米9、穿45号鞋的孙子买的礼物都是鞋。为什么呢?因为在英国,大号鞋才是大路货。男鞋中,最好买的是10号左右的鞋(相当于中国43、44),大到12、13号(相当于中国的45、46)鞋也都相当好买,而女鞋中,要算6号和7号(相当于中国的39、40)的鞋才最好买得到。

秀气的中国女人,多穿35、36号的鞋子,相当于英国的3-4号,在儿童商店很好找得到。

满心欢喜的其乐在送走了中国客人之后作的第一件事,就是派发言人通过媒体承诺,其乐今后一定要多生产小号鞋。

下一批来英国的中国游客,日程中不知道有没有安排走访其乐?不知道秀气的中国女人们这一回能否满意而归?

明星的钱途

Oh well,怎么也轮不到我们来为小贝的“钱途”担心吧?

上个星期,移动电话公司沃达风结束了和英格兰足球明星贝克汉姆三年的赞助合同。双方表示,这是基于双方达成的共识、共同做出的决定。

明星们星光越是灿烂,自我感觉就越是良好,因此也就愈加不能直面抛弃。当然,这只是一般规律,或许,财大气粗的小贝真的是再也看不起沃达风每年的百万英镑?

贝克汉姆与沃达风最初是在2002年签订的合同,为期两年。2004年8月,贝克汉姆和私人助理丽贝卡· 鲁斯的花边新闻传遍了天下。 当时,鲁斯就是以出示贝克汉姆发给她手机的“赤裸裸的”短信来“证实”自己和小贝在马德里的一段私情。

当时,尽管有很多业界人士都评论说,贝克汉姆的形象已经大打折扣,沃达风仍然与贝克汉姆续签了一年的合同。

或许沃达风觉得,大明星证实移动电话与性、享受密切相关,是件好事?但不管怎么样,一年之后的今年,沃达风改变了主意,结束了和贝克汉姆的合同。

明星也是人,也有人的弱点、缺点,公众期待明星具有榜样的力量,可能本身就带有自欺欺人的成分。但是,因为明星拥有巨大的影响力,人们仍然希望,他们能有一定的自制能力,特别是那些靠自己的“形象”、“品牌”来赚钱的明星。

丢了沃达风的百万英镑,据说小贝和妻子维多利亚的共同财产仍在7、8千万英镑之间。当然不用担心钱了,但是,与沃达风的分手,是否也标志着贝克汉姆品牌的身价开始走下坡路了呢?

博客的胜利

另外一个稍微严肃些的故事给我这个整天surf的网迷带来一些满足感:一个不起眼的无名博客挑战主流媒体《卫报》,大获全胜。

博客名叫伯格斯(S Burgess),他既没有私家侦探的秘密帮助、也没有政府机构的鼎力支持,凭借业余水平的“古狗”搜索,迫使《卫报》炒了旗下一名记者的鱿鱼。

7月7日伦敦发生连环爆炸之后,伯格斯在《卫报》上读到了一篇署名阿斯兰姆(D Aslam)的文章。这篇文章中表述了作者对温和的穆斯林不愿意“震撼大船”的愤怒等诸多个人观点。

这些观点倒是震撼了伯格斯。通过简单的google搜索,他发现,阿斯兰姆还是一家伊斯兰政党Hizb ut-Tahrir的党员。这个组织虽然在英国是合法的,但在其他一些国家、比如德国,却是被禁止的。伯格斯发现,阿斯兰姆在该政党的网站上还撰写过言辞更为激烈、观点更加鲜明的一些文章。

《卫报》一开始对伯格斯不加理睬,但后来,伯格斯的调查越传越广,并且开始被其他主流媒体注意。迫于压力,《卫报》不能不采取行动,请阿斯兰姆在工作与党证之间做出选择。阿斯兰姆选择了后者,《卫报》中止了与阿斯兰姆的合同。《卫报》还公开承认,在发表阿斯兰姆的文章时,没有标明他所属政党的做法是错误的。

几天后,《卫报》的执行主编表示将不再延续和该报的合同。《卫报》说,这和阿斯兰姆事件无关。

英国著名的专栏作家菲利普斯(M Philips)在自己的博客网站上撰文称,伯格斯的成功是博客迫使主流媒体记者被炒鱿鱼的第一次,它说明,博客对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迫使主流媒体对自己行为负责的督促作用在英国终于开始见效了。

那么,作为主流媒体,是否也不应该继续居高自大、一味地忽视业余爱好者—-博客了呢?

(2005年8月2日)(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