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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吸金廿二亿 “成丰开发”总裁遭求刑十年并科三亿罚金

【大纪元11月15日讯】(据中广新闻记者林宪源报导)“成丰开发公司”以开发“苗栗大湖游乐区”为名对外募款,被投资者检举非法吸金。高雄地检署侦查终结,认为“成丰开发公司”非法吸金廿二亿,涉嫌违反银行法以及常业诈欺罪嫌,因此将公司总裁王益洲等四十二名干部起诉,其中主嫌王益洲遭求刑十年,并科罚金三亿元。

总公司设在台北市内湖的“成丰开发公司”,是在今年七月间遭到投资者检举非法吸金,当时高雄地检署指挥刑事局南部打击犯罪中心侦办,认为“成丰公司”涉嫌不法。

高雄地检署侦结起诉,起诉书中指出:成丰公司总裁王益洲(王益洲也是上柜公司勤龙公司实际出资者),勤龙公司董事长林俊杰,以及成丰公司干部陈长生、 刘奕梁等人,从九十二年间起,利用在台北、板桥、台中、高雄等地设立总公司与分公司,对外募集资金以共同开发大湖游乐区为名,宣称每年固定分红百分之十二,投资满三年后,公司并保证以原价买回土地。但有投资者发现受骗,于是提出检举。

检方调查认为:被告王益洲等四十二人从九十三年三月到去年十一月止,总共诈骗两千人,诈财超过二十二亿元,分别依违反银行法以及常业诈欺罪嫌起诉,检察官并以主嫌王益洲犯行,影响社会经济甚大,请求法官从重判处十年徒刑,并科罚金三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