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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需自费? 卫生署否认 牵涉修法

【大纪元11月20日讯】(据中广新闻徐韵翔报导)健保传出拟限缩门诊感冒药给付,卫生署副署长陈时中澄清表示,并没有这样一个方案,并且事涉修法,即使有这样的构想,甚至对财务有帮助,也不太可能实施。

媒体报导,卫生署为考量台湾一年要看上八千多万次感冒,花费健保新台币二百亿元的财务压力,研拟将限缩门诊感冒药给付规定,除了三岁以下幼儿、六十岁以上老人维持给付外,其余人看感冒拿药一律得自费,引起外界关注。

卫生署副署长陈时中今天在立法院被问及限缩给付问题时否认此说法(t),他表示,卫生署目前并没有这样一个具体的方案,并且此方案要实施的可能性也非常的低,若是感冒药要删到六十岁以下不给付的话,等于是限缩给付范围,就算有这样的方案对财务有帮助,卫生署不可能任意实施,不论是用行政命令、计划或办法,都要经过修法,是需要经过修法程序的。

陈时中解释,依照现行的健保法规定,疾病、伤害、生育都是一定要给付的项目,只要医疗专业判断需要给付,且不属于指示用药范畴,健保就得给付;他指出,即使回到一代健保的指示用药不给付范畴来思考,也得考虑全体国民对于感冒自我照护的能力是否到达了一定的程度,再来实施指示用药不给付这样的方案,对全民的健康才有保障,所以目前对于感冒的给付,卫生署目前并没有准备要做任何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