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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案周三前 不提公益方案 交部将与远通解约

【大纪元3月19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鸿儒/台北报导〕在行政院强势主导下,高公局昨日向远通电收下最后通牒,要求远通周三下班前提出“符合公益”的方案,否则政府将主动终止国道电子收费系统(ETC)契约,交通部政务次长蔡堆并呼吁民众这段期间暂停装机、退机。

远通反击 要求补偿后再进行

远通电收随即以强硬声明反击政府处置ETC态度,强调ETC契约性质应属私法契约,就算政府要调整契约或终止契约,也应在依法对远通做出补偿后,才能进行。

为尽速解决ETC争议,行政院展现积极主导作风,昨日上午行政院ETC专案会议中,交通部所提因应方案全遭排除,政府决定将ETC合约视为“公法契约”,并向远通摊牌,要求远通在周三前提出“符合公益与消费者最大利益的具体承诺”。

政院主导 合约视为公法契约

新闻局长郑文灿转述行政院长苏贞昌立场表示,政府处理此事有三项原则:第一、推动国道e化;第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三、政府成本损失降到最小。因此,政府必须考量公益而有动作。

蔡堆说,远通所提出的具体承诺,必须包括实际项目、内容和实施时间,至于怎样的内容才能符合公益与消费者利益,政府“保留远通自己构思的空间”。官员私下表示,曾多次建议远通免费提供e通机,但远通不同意,导致状况持续恶化。

蔡堆表示,远东联盟成员、精业公司前协理蔡锦鸿因涉及行贿,前天遭检方起诉,部分行贿资金来自远东联盟团队,让民众对ETC产生不信任、伤害政府形象,政府才决定这么做。

远通电收则回应说,蔡锦鸿是精业公司人员,不受远东联盟指挥,蔡锦鸿的各项行为,并非远通所能掌握;远通亦认为,ETC是根据促参法规定办理,促参法规范得很清楚,合约应属私法契约,就算有争议,也应由最高行政法院做最终判断,而非政府片面认定。

交部呼吁 民众暂停装机退机

行政院法规会主委陈美伶指出,高等行政法院的判决中,将ETC契约视为公法契约,提供政府一个思考方向,检方前天起诉蔡锦鸿等人,则让政府找到适合的切入点,基于公益考量,政府不得不做出断然处置,但政府援引公法契约的概念,与未来ETC官司上诉并无冲突,政府仍会上诉。

蔡堆并呼吁民众这几天不要装机、办卡、退机、退卡,一切等远通有回应、政府有决定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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