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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查缉追回赃车 警政署4月推动神捕专案

【大纪元3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孙承武台北二十九日电)汽机车遭窃是很多人都曾有过的惨痛经验,为协助警方查缉汽机车窃案,警政署自四月一日起将展开一项“神捕”专案。除了警方内部绩效评比,另外民众只要能协助追回赃车,就有奖金可领;当然若是有虚报情事,同样将移送法办。

为执行这项专案,警政署今天表示,失、赃车等资讯将透过警政署(http://www.npa.gov.tw)、交通部公路总局付费公路监理加值服务网(http://mvdvan.hinet. net/mvdvan)查询。民众只要发现失、赃车辆,就近向警方报案举发,留下身份证字号、电话等资料,并会同员警前往确认,领到寻获证明单后,就有机会领取奖金。

至于奖励金计算部分,警政署指出,分“神捕英雄”(院长奖)、“神捕楷模”(内政部长奖)两类。院长奖部分每半年评核一次,全国绩优民众的前十名,由行政院表扬发给奖金,前五名分别有奖金新台币三十万、二十万、十五万、十万、六万;六到十名各五万元。但是若半年内协助查(寻)获车辆数,汽车未达二十辆或机车未达六十辆,则不予核发奖励金。

部长奖又分全国性、地区性两种评比。其中地区性评比部分,依各县市治安状况及车辆失窃数分成三级,在每年单月分办理,由各县市警局自行评选绩效最优的民众一人,报请内政部长发给奖金(A级五万元、B级三万元、C级一万元)。但A级未达成汽车三辆或机车九辆;B级未达成汽车二辆或机车六辆;C级未达成汽车一辆或机车三辆,一样不予核发奖金。

全国性评比部分,在每年双数月分办理,绩优民众的前十名,由内政部发给奖金,前十名分别发给十万到三万不等奖金。但协助查(寻)获车辆数,汽车未达五辆或机车未达十五辆,不予核发奖励金。

警政署表示,评核作业由县市警局初核,再送警政署复核汇整。汽车一辆等同机车三辆,民众寻获失赃车,如人赃俱获,或因而侦破刑案,视刑案性质另外评核,由县市警局发给一千到二十万不等奖金。但若民众寻获失赃车若有刻意隐匿、异地移动、虚报情形,不仅奖金要被追回,还将移送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