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代言脐带血收1700万 赵涉逃漏税

【大纪元5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田瑞华/台北报导〕台开案再爆案外案,赵建铭收取生宝脐带血公司的逾千万代言费,赵与业者都涉及逃漏税。检调是在过滤赵与家人购股资金流向时,发现从生宝脐带血有钜额款项流向赵,生宝脐带血声称是代言费,但未依规定扣缴并开列扣缴凭单,赵也未列入所得税申报,双方都将遭追税及罚款。

生宝脐带血公司昨天强调,和赵建铭间是单纯的商业行为,付给赵的是代言费。从民国九十一年到九十四年,共付一千七百万元的代言费。不过,当询问赵建铭是否会因此收到所得税扣缴凭单时,生宝副总经理陈位存表示“不会”。但他也补充,按理这部分需要补开(扣缴凭单)的,可以补强办理。

台湾第一家庭金孙赵翊安、赵翊廷陆续出生,陈位存昨天表示,赵翊安的部分,在九十一年九月即谈好由生宝储存脐带血,代言费用是五百万元。而九十三年底赵建铭次子赵翊廷出生前,在十月、十二月生宝支付共七百万元代言费,之后在九十四年十月,再支付五百万元。等于第一家庭添二名金外孙,生宝共支付了一千七百万元代言费。

陈位存指出,支付代言费给赵建铭是开给即期支票,至于当时赵建铭是否有签收收据?陈位存回答,人家也很低调,以当时的情境不好意思请他签收,而公司内部是以行销顾问费的代言费支付。

至于赵建铭和陈幸妤的第三胎即将出生,关于脐带血储存和代言费是否也已谈妥支付?陈位存表示,原已口头谈好,但未支付,金额向检调报告过了,不便透露。

对于赵建铭因案收押,陈位存表示,目前虽然将代言的照片文宣撤下,但还是很感谢他当脐带血代言人,也等待检调将一切查个水落石出。他并希望,陈幸妤能专心生产,生宝未来还是愿意帮忙做脐带血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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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加罚锾 最高2040万元

〔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赵建铭为脐带血银行代言,拿到一千七百万元代言费,却传出厂商没有扣缴税款,根据税法规定,国税局可要求厂商补缴税款并处一倍罚锾,此外,赵建铭若未申报这笔所得,也会被要求补税并处两倍以下罚锾。

商品代言属于“劳务提供”,代言人若是艺人,代言费属“执行业务所得”。若非艺人则属于“薪资所得”,依所得税法,厂商须扣缴税款并开出扣缴凭单,否则国税局会要求厂商限期补缴税款及补报扣缴凭单,并按应扣而未扣税款处一倍罚锾。

以本案为例,生宝脐带血未依规定应向赵建铭扣缴一百七十万元税款(扣缴率十%),未来除要补缴一百七十万元扣缴税款外,还会被处以一百七十万元罚锾。至于赵建铭,即使没有收到扣缴凭单,也应该申报这笔所得,如果赵建铭漏报一千七百万元所得,除了会被补税之外,还会被处以所漏税额两倍以下罚锾,估算下来,赵建铭可能会被补税加罚锾一千三百六十万元至二千零四十万元。

不过,税法有“自动补报免罚”规定,只要在国税局查核前,自动补报补缴税款,就不会被处以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