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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建铭:面对罢免案 总统府应提答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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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十二日电)民主进步党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柯建铭今天表示,虽然他还未与总统府讨论,但他认为,总统府面对立法院即将处理的罢免总统案,理论上没有不答辩的道理,应提出答辩书。

立法院全院委员谈话会上午决议,十三日到三十日召开临时会,处理罢免总统与中央政府易淹水地区水患治理计划第一期特别预算案等十四项议案。

柯建铭傍晚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他还未与总统府讨论答辩相关事宜,内部也还未讨论答辩形式,但“不答辩怎么行,难道任人踢?岂不变成默认”?

他说,临时会安排四次全院委员会审查罢免案,一次院会表决,就是为了让泛蓝立委“练口才”,陈述为何要罢免总统,讲到“落下颚”(台语,指嘴巴脱臼),但立法院从没安排过这么多次全院委员会只讨论一件议案,这部分他还要再与立法院长王金平协商。

柯建铭表示,大家都知道罢免案不会过,让泛蓝早点走完程序也好,民进党就可利空出尽。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立法院依宪法增修条文规定提出罢免总统案,经全体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附具罢免理由,交由程序委员会编列议程提报院会,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于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全院委员会审查前,立法院应通知被提议罢免人于审查前七日内提出答辩书。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也规定,被提议罢免人不提出答辩书时,全院委员会仍得径行审查。全院委员会审查后,即提出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法委员三分之二同意,罢免案成立,当即宣告并咨复被提议罢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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