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性侵害查阅系统启用 学校儿福机构可多利用

【大纪元6月22日讯】(中央社记者吴素柔台北二十一日电)4月启用的台内政部“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记报到及查阅作业系统”,已登记加害人131人;内政部昨天表示,学校和儿童及少年福利机构雇用工作人员或召募志工时,可多利用这套查阅系统,以保障安全。

据中央社报导,内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员会执行秘书林慈玲表示,去年台湾性侵害案件达3,233件,被害人在18岁以下者达1,962件,占61%。

为有效防范性侵害加害人再度犯案,内政部规定,判决有罪确定的性侵害加害人,且犯罪时年龄为18岁以上者,在刑期届满、假释或赦免出狱后,应每半年到警察局办理身份、就学、工作、车籍等资料登记及报到,期间为7年。未依规定报到者,将遭罚锾、函送。

林慈玲说,各级公私立学校、幼稚园、托儿所、儿少福利机构在雇用员工或召募志工时,在经当事人同意后,可向主管机关申请查阅应征者是否有性侵害前科,以避免其接触弱势潜在被害人的机会。

她指出,上述登记报到及查阅系统目前有131名加害人资料,预计人数将日渐累积;不过,至今没有学校申请查阅。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