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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延:文革、六四和法轮功

--从儿子的模拟国会听证会说起

【大纪元6月4日讯】我儿子再有几天就小学毕业了。上个星期他们毕业班在学校进行了一场模拟“国会听证会”,主题是 “政府的基本目的”,从外面请的州议员、教师、工程师等等作为“法官”。模拟“国会听证会”有模有样,有始有终,弄了一整天,有陈述,发言,提问和解答等等,最后 “法官”给他们评分。

我儿子陈述和回答提问的部分主要是关于宪法,公民权益以及政府和民众之间的关系。这种模拟“国会听证会”,教育小学生们法制的概念、程式,宪法的作用,公民的权利,以及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等等。非常显着的是,在美国这些学校有关政府和宪法教育的过程中,并没有政党的色彩,任何政党也没有扮演作用,充分体现了宪法高于政党的原则。

通过观察儿子小学所受的教育,我看到美国对宪法意识的培养、普及和教育是从儿童开始的。这对于我来说触动颇深,因为我从小在国内所受的教育,完全是以共产党为中心的,宪法没有地位,老百姓没有权益,一切都得听共产党的。中共凌驾在中国宪法之上,人们普遍法律意识薄弱,这是不争的事实。在中国,宪法和政党(中共)关系的倒挂给中国社会带来了极其严重的灾难。

四十年前,发生了文革。毛泽东就公开说自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国家主席刘少奇被整死的时候还抱着宪法。十七年前,发生了六四屠杀。邓小平当年说,“杀二十万人,可以维持(共产党政权的)二十年稳定。”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泽民下令中共全力血腥镇压法轮功,把法轮功视为共产党的头号“阶级敌人”,可以用一切手法对付法轮功,不仅破坏法律,而且根本没有人性。这些重大非正常事件的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只有共产党的独裁意志,而没有任何宪法的作用。

对文革,中共不让人们反思;对六四,中共不让人们纪念,严密封锁和过滤网上相关消息。对法轮功,中共还在使劲往死里整,用尽酷刑,甚至把他们中的一些人在活着的时候就把器官摘取卖掉,谋取暴利。在法律层面上看,这些都是中共和宪法之间的冲突,都是中共独裁专制践踏宪法和法律的恶果。中共警察执法犯法,无故骚扰百姓,但却在绑架法轮功学员的时候,常常给法轮功学员扣上“破坏社会安定”、“破坏法律实施”等等莫须有的罪名。

只是还有一些人在党文化中缺乏法治意识,对中共用暴政代替法治认识不清,尤其是对中共打着法治的幌子实施暴政认识不清,这在中共对待法轮功的问题上尤其明显。法轮功的问题其实就是信仰自由等基本人权的问题,但是有不明真相的人帮中共辩护说,如果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的法轮功学员万人大上访发生在美国白宫,美国也会镇压。我说不会。

在法治社会里,宪法和法律给公民的合法权益以充分的保障,根本不能无端攻击他人。导致法轮功学员万人大上访的直接原因是科痞何某某在罗干控制的中共公安支持下,毫无事实根据地发表文章公开攻击法轮功,这种违法的行为在法治的社会里,自然要受到法律制裁,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在美国这样的社会,何某某是不敢胡作非为的,从而这种大上访的直接原因是不存在的。

退一步来讲,就是真的在白宫发生万人静坐请愿,甚至举行和平游行示威,这在美国都是合法的。游行示威的权利在美国是得到法律充分保障的,在白宫周围举行和平游行示威都是正常的,这些年来也没有出现血腥镇压。

再退一步来讲,就是美国政府真的要想对大批和平民众采取强硬措施的话,要经过系统和充分的法律程式,需要举行多次的国会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声音,最为重要的是要有事实依据,有法律依据。而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是受到美国法律充分保护的,法轮功万人上访既没有违反中国宪法赋予的上访权利,也没有违法美国法律,所以在事实上、法律上是没有任何镇压的依据的。

而江泽民下令中共镇压法轮功时,没有经过任何司法程式,没有举行任何类似“国会听证会”这种形式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尤其是没有给法轮功方面任何说话的机会。中共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没有法律依据,只是惯用手中的权力,扣上个莫须有的政治大帽子,强行推行镇压。现在许多人,比如像著名的高智晟律师,都认识到中共镇压法轮功是非法的。不管中共嘴上讲的怎么“依法治国”,实际上中国宪法和法律也只不过是中共暴政的遮羞布。

中共凌驾宪法是文革、六四、法轮功问题的直接原因,也是中国不稳定和民族灾难的直接原因。

二零零六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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