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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忠再次紧急呼吁中国当局立即释放赵岩

【大纪元7月24日讯】我再次紧急呼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北京市法院立即释放赵岩。

赵岩于2004年9月在上海遭到国安部的秘密逮捕。据说是中国国家主席兼中共中央总书记亲自下的命令,罪名是“泄露国家机密”。时隔一年半,在胡锦涛访问美国前夕,中国当局宣布撤销对赵岩“泄露国家机密”的指控。但是,至今仍未放人。而且据说就在最近几天(7月25日左右)要对赵岩进行宣判了!人们不禁要问:连什么罪名(不知这一回是“偷窃”还是“嫖娼”?)都没有弄清楚,怎么就要判刑了呢?当初抓人的逮捕证上究竟安的是什么罪名呀?

我人微言轻,只能把早就写好的《陈世忠四评中国共产党》提前发表,让广大读者和各国人民知道事情的真相,表示对我敬佩的维权勇士赵岩的声援,也希望中国当局在扼杀新闻自由、迫害新闻记者的可耻道路上赶快悬崖勒马,以具体行动争取早日把《新闻最不自由国家》的桂冠从我泱泱大中国头上摘掉。

我的话中共中央能听得进去吗?“忠言逆耳,良药苦口”,这是千百年来的古训。但是历来的中共中央领导人却总是以自己的言与行力图证明“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高贵者最愚蠢”确实是颠扑不破的真理。他们从来也听不进任何逆耳的忠言,总是把一切揭穿他们国王新衣的正确批评说成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的诬蔑和诋毁”,从而一而再、再而三地轻易放弃纠正错误的机会,从而一次又一次地在全中国和全世界人民面前展示自己的愚蠢和顽固。因此,我们在这里尽管诚恳呼吁,尽管苦口婆心地磨破嘴皮,看来让“机会主义头子们”回心转意,实在是“改也难”哪!

众所周知,凡是中共中央要和某人在政治上过不去,总是可以利用自己的权势,罗织罪名,将该人或开除公职,或开除出党,或投入监狱,甚至利用流氓挑衅、制造车祸等等,无所不用其极。可是结果怎样呢?不知道中共中央是否觉察到这样一个有趣的现象:遭到这等待遇的人往往在短短的几天之内就名满全国,受到世人的尊崇和敬佩,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楷模。这和中共过去动不动就禁止某本书或禁演某部电影的效果是一模一样的。这当然是中共中央始料不及的。这就叫“人心自有一杆秤。”

这个案子会怎么样呢?恐后无凭,立此为据,不论他们给赵岩安上什么样的罪名,也不论他们怎样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赵岩继续关在监狱里,且看过若干年以后,他们如何再来一个改正或平反了事,但是,“伟光正”这个须臾不可缺少的形容词却依然像贾宝玉身上的通灵宝玉那样是万万丢不得的。言予不信,拭目以待。

我在《陈世忠四评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有关于赵岩的几个段落。是不是可以这样说:逮捕赵岩的真实原因(或真实原因之一)还是报告文学作品《第二种忠诚》开头提到的那个解放军战士故意杀害无辜犯人李植荣的案件呢?

李植荣无辜被故意杀害已经37年了。刘宾雁的报告文学作品《第二种忠诚》问世也有21年了。可是,这个案件的余波至今仍在影响着中国的方方面面,至今仍在无情揭露着中国大陆统治集团、特别是法院系统的黑暗和无法无天,至今仍在不断地擦亮人们的眼睛,使越来越多的正直公民和海外华人丢掉对这个统治集团的幻想。

对这个案件不熟悉的读者请参看:

1. 陈世忠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公开信——第四次谏党(2002.10.29.)

2.陈世忠给中纪委书记吴官正的信: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肖扬立即实行双规(2006.4.3.)

这些材料我不仅发表在诸多网站上,而且都在第一时间以挂号信形式邮寄给了收件人,并同时发给了人民日报社和新华社。结果呢?不出所料,一如既往地如同肉包子打狗。这一丝一毫也不奇怪。如果不是这样的话,那就不是中国共产党了,那就不成其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它的政治局常委会了。

因此,我忽发奇想,我要“东施效颦”般地对赵岩说:“被中共中央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你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并因此得罪当权者,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你为人民受苦,这正是你的光荣所在!

因此,我要振臂高呼:向赵岩致敬!向赵岩学习!苦难的中国需要大量的赵岩!@

陈世忠

2006年7月20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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