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港入境处人员助非法居留判囚

【大纪元7月5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7月5日报导)入境处高级入境事务助理因协助内地人非法在港居留,今日在区域法院被判入狱四年零五个月。

廉署较早前接获入境处转介的投诉,指一名入境处职员涉嫌收受不法集团的利益,以协助个别持双程证来港人士非法延长在港居留的时间。调查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在零四年十二月至去年四月期间,七名持双程证进入香港的内地人士,多次与被告魏智强或透过一名中间人与被告接触,并交付他们的旅行证件。

被告在管制站值班时,为其中五名内地人士的双程证上盖上入境/离境印章,伪造他们已离境并其后返回香港的纪录。

多名内地人士曾向该名中间人支付五十元至一千五百元,以安排被告在他们的旅行证件上盖印,非法延长他们的居港期。被告于去年四月二十九日在管制站被廉署人员拘捕。

暂委法官沈小民在宣判时称,被告所犯的罪行性质严重,并涉及违反诚信,故此必须判处他即时入狱。法官续称,被告的行为可能损害政府打击非法劳工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