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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须弃分红 判无效

【大纪元10月19日讯】(据民视新闻报导)小员工告赢前股王大立光,因为公司要这名员工离职,须放弃分红。

一名蔡姓员工4年前离职时,不满公司拒给他的10张股票,要求员工签下离职放弃股票红利的同意书,因而告上法院。法官认定同意书,变相限制员工的工作选择权,有失公平应无效,18日判决大立光要还蔡213万余元及股票2100股。(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