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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第三次拒绝郭飞雄取保候审

【大纪元2月1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报导)维权人士郭飞雄被送到辽宁看守所关押,广州方面近日第三次拒绝他取保候审。海内外人士纷纷发表致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公开信呼吁保障郭飞雄的人身安全;与此同时,有二百四十多人联署要求立刻释放郭飞雄。

维权人士郭飞雄案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于一月十九日被退回广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后,第二天他即被“移送转押”到辽宁省看守所。郭飞雄的妻子张青星期三对本台表示,广州市公安局星期二通知不批准其取保候审的申请:

张青:元月二十二号的这一次(申请)它(广州市公安局)是二十五号拒绝的。这期间就是从检察院打回到公安局,是证据不足退查的时候。退查的文书上写着,退查时间是一个月,在这个期间内有权要求变更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可以要求取保候审。我当时在家里写了一分取保候审申请书。然后我去到那里时就交给它(公安局),它(公安局)说,元月十九日退查,二十日就送到沈阳去了。但当时我还是把申请书交给它(公安局)了。

记者:它(公安局)为什么拒绝呢?

张青:它(公安局)说郭飞雄没有身体上的疾病这些理由。

这是郭飞雄去年九月被抓以来第三次被拒绝取保候审。

北京的维权人士胡佳透露,郭飞雄被以“涉嫌非法经营罪”逮捕,涉案出版物是一本叫《沈阳政坛地震》的书,记录了沈阳官场腐败。郭飞雄的助手江伟曾因《沈阳政坛地震》一书被关押毒打。郭飞雄这次被逮捕前后,又被残酷刑讯。如今转往的辽宁省,越发使得海内外关注他的安危。

曾与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同在中国青年政学院任职的广东中山大学艾晓明教授星期三向李克强致送了公开信。

艾晓明称,郭飞雄的思想和言论是否构成政治犯罪或者商业犯罪,自有法学专家和律师加以辨析。他目前的身份只是“犯罪嫌疑人”,在被证实有罪之前应被推定无罪,在接受询问时应受到人道对待。艾晓明表示,虽然对郭飞雄了解有限,依然确信他罪不致死。假如刑讯逼供,郭飞雄出狱后必会道出真相;假如执法人员充分保证他所应享有的人道和人格尊严,郭飞雄就能成为中国法治进步的见证。对此,在太石村等事件与郭飞雄一起维权的广西的杨再新律师表示:

杨在新:本来刑讯逼供在(中国)国内法都是禁止的,但在中国国内司法机关刑讯逼供的行为监督不力、无法监督或是有意纵容的情况是非常普遍的。因此郭飞雄有没有被刑讯逼供,按照他在广东反映出来,是存在的。因此他到辽宁的时候,我们也担心会出现这种状况,我们希望中国政府遵守国际法和国内法,人道一点。

与此同时,四川的中国民主党成员邓永亮在一月二十五日发起联署,呼吁胡锦涛和温家宝责令广州警方立即无罪释放郭飞雄。至本星期三已经有二百四十七人签名,截至日期为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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