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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中低收入户购屋修缮 原民会补助

【大纪元4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先凤台北十二日电)为减轻中低收入户原住民购屋压力,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将补助购屋及修缮费用;购屋每户补助新台币十五万元,修缮住宅补助最高十万元,即日起受理申请。

原民会表示,依“中低收入户原住民建购、修缮住宅补助要点”规定,申请建购住宅补助,除了具有原住民身份及建购住宅还未超过二年者,并且必须具备本人及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均无其他自用住宅、从未曾接受政府购屋补助、须为中低收入户。

另外,若自用住宅屋龄超过七年,且因老旧或卫生设备欠缺,即可申请补助;但遭受火灾或天然灾害者不限屋龄,也可申请修缮住宅补助,最高补助新台币十万元。

关于修缮住宅部分,原民会指出,可补助改善自有房屋的屋顶、天花板、地板、墙壁、厨房、卧室、浴室、厕所、门窗、给水、排水等硬体设施设备不堪使用者,其中,屋顶修缮应注重景观调和。

中低收入户认定标准,依据家庭总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过直辖市、台湾省当年度最低生活费─九十六年度为九千五百零九元的二倍,也就是每人每月生活费没有超过一万九千零一十八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