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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聊天室情色通报 业者:逐一过滤有困难

【大纪元4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九日电)台湾立法院初审通过,对于在网路聊天室发生未成年性交易,赋予电信网路业者通报义务。中华电信数据分公司表示,聊天室讯息瞬息万变,业者要逐一过滤有困难,也违反通讯自由,但可以做到在发现或接获通报后,立即主动将违法者下架。

立法院卫生环境及社会福利委员会上午初审通过“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九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条文修正草案”,包括中华电信、奇摩等网际网路服务供应商及电信系统业者,若知悉未满未成年者从事性交易或有从事之虞而不主动通报,可罚最高新台币三万元。

中华电信数据分公司协理骆文宗指出,要求业者监控每一则网路聊天室、部落格,不仅违反通讯自由,也是开倒车的作法。希望立法院考量上述问题,改为电信网路服务供应商只要在发现违法后,主动将从事未成年性交易的聊天室等下架,即免除业者责任,中华电信可以做到,一旦发现或接获检举、通报就将违规者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