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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银被花旗合并 每股以11.8元为原则

【大纪元5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永昌台北十一日电)华侨银行公告计划与美商花旗银行间接持股的子银行合并案相关契约中重要约定事项,原则以每股新台币11.8元为合并价格,但须视合并案完成时间及应给付员工结算年资款项总额作调整,合并同时侨银将下柜消灭,合并后存续公司则暂无上市柜计划。

华侨银行董事会通过拟依法与美商花旗银行(Citibank N.A.)子公司美商花旗海外投资公司(Citibank Overseas Investment Corporation)(以下称“花旗”)签订主契约,等花旗银行在报奉主管机关核准在台投资申设子银行 (以下称子银行)后,侨银即与其子银行共同签订“合并契约”,办理合并乙案,4月9日已经依规定公告。

侨银指出,合并案相关契约的重要约定事项包括侨银原则上以每股11.8元为合并价格,但须视合并案完成时间及应给付员工结算年资款项总额再作调整。

侨银指出,合并后,花旗子银行为存续公司,侨银为消灭公司,原侨银全体股东于合并后将就其全部持股获配现金合并对价,花旗子银行将不发行任何股份予现有股东,从而,花旗和其关系企业将持有子银行百分之百股份,而侨银的营业及资产负债等全部权利义务,从合并基准日后,依法将由花旗子银行概括承受。

侨银指出,侨银因系消灭公司,将在合并同时下柜,合并后存续公司也暂无申请上市或上柜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