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金管会:消费者债务清偿 找代办不如自己办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7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文忠台北二十四日电)部分代办公司广告文宣,有误导消费者嫌疑,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没有网路上所谓行政院已通过债务托管一事,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并非一定须委托律师才能声请,金管会呼吁民众,找代办不如自己办。

近日报载不少代办业者透过奇摩知识网路散布不实讯息,诸如“目前还是以行政院已通过的债务托管最为适当”、“更生清算程序不是一般民众可以申请的,必需委托律师专业人事”等等,企图误导民众。

金管会表示,没有网路上所谓行政院已通过债务托管一事,另外,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已于7月11日经总统公布,并将自公布日后9个月(即2008年4月11日)施行,届时符合该条例所称的债务人,可依规定自行向法院声请更生、清算,并非一定须委托律师才能声请。

金管会指出,依债务清理条例规定,债务涉及金融机构者,债务人应先以书面向最大债权金融机构请求协商债务;而前已透过银行公会的“消费金融案件无担保债务协商机制”与金融机构签定债务协商契约者,仍应依照原先已承诺的债务协商契约如期还款,如果任意毁诺,则不能再向法院声请更生及清算。

因此,已协商成功的民众,一定要切实履约,不要轻信代办公司及网路上的不实讯息。

部分代办公司的广告文宣,有误导消费者而有违反“公平交易法”,目前已有多家代办业者遭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裁处的案例。

金管会再一次呼吁民众,找代办不如自己办,请大声向代办说“NO”,有债务问题,应及早主动出面与债权银行协商可行还款方式,亦可电洽银行公会“消费金融无担保债务协商委员会”咨询;参加债务协商已成功的债务人,更要持续履约按时缴款,以维护自身信用。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