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发展大型国际物流业 奖励草案近期报台政院

【大纪元9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一日电)经济部今天表示,为发展大型国际物流产业,将提供5年免税或投资抵减诱因,吸引厂商扩大投资,未来包括进行加值型及维修服务的二种物流厂商只要在2009年底促产条例落日前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就可适用奖励办法。国际物流事业奖励办法草案近期内可望提报行政院。

经济部表示,台湾要发展营运总部中心,就必须配合企业全球运筹需求,要朝大型、国际化前景规划发展,因此,上周五在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的跨部会协商会议下,已有初步结论。

经建会预计在本周五再召开第二次协商会议,近期内会将“国际物流事业奖励办法草案”送到行政院。

经济部指出,奖励草案适用范围包括二类,第一是加值并货与物流配销服务,也就是接受厂商委托进行原物料、半成品等产品库存管理及配送服务外,还有如测试、检验及简单加工的“加值型”物流厂商。

第二项奖励对象是售后维修服务,也就是提供产品通关、或维修等服务类的“纯”物流厂商。

在确定二大项奖励对象后,经济部表示,既然政策是要鼓励大型、国际化,因此,对厂商投资金额及可创造营收就有一定门槛,目前初步方向也有二种。

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副主委叶明峰说明,第一项门槛是投资计划的实收资本额达到新台币1亿元以上,其中有5千万元用在土木工程及购买机器,若不含土木工程的购置设备金额须达3千万元。除计划投资的资本额外,这类厂商另还须符合未来一定期间营业额要新增4亿元规定。

叶明峰说明,第一类厂商是玩大的,但另一类厂商则是实收资本额虽然不大,投资计划虽仅有一千万元,若厂商服务专业好,能在一定期间内创造新增营收达3亿元以上,也可列入奖励。

至于一千万元资本额厂商的营收要新增3亿元,会不会太高难度?业者表示,其实不会太困难。

叶明峰表示,虽然这项草案的主管机关是经济部,但经建会会在本周五再度召开协商会议,尽快将草案拍板定案,近期内就会提报行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