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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琴世界:浅论古琴琴派(上)

【大纪元9月30日讯】古琴音乐源远流长,其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是不同的诠释方法所呈现的趣味与内涵,其中的核心,是源于不同地域、师承、琴谱的影响。笔者试着从此脉络将琴史上所谓的琴派作一个概要叙述。

一、琴派撷述

琴派的界定与地域的分野有直接的联系,从明代以来流传的琴谱文献中可以发现一些论述,琴派的观念在更早的时代应当就已存在。

清代蒋文勋在《二香琴谱》(1833)“琴学萃言”中论“琴派”:“琴之论派,由来久矣。晋侯见钟仪,与之琴,操南音,此略见于春秋时者。赵耶利曰:“吴声清婉,如长江广流,绵延徐逝,有国士之风;蜀声躁急,如急浪奔涛,亦一时之俊杰。”逮后有所谓中州、白下、江浙、八闽之分,至今或灭或微。世所传习,多宗吴派,虽今蜀人,亦宗吴派矣。吴派后分为二,曰虞山,曰广陵。”

蒋文勋将“琴派”归向地域性的论述,据吴之振《德音堂琴谱》叙述,琴派虽经严天池删定而后产生各宗流派的说法,但万源归宗不离南北地域的划分。

清代吴之振所辑之《德音堂琴谱》(1691)凡例云:“音有南北二派,故严天池删定天下名谱,以古浙中州为主,今人多言浙操、闽操、江操,更及川广之分,以吴为最,不知吴即南音,派只有二,今特为表着焉。”

《中国音乐辞典》论述琴派一词的定义如下:“若干具有共同艺术风格的琴人所形成的流派。除称‘派’,或称‘声’、‘家’、‘谱’、‘操’。各个琴派之间的差别主要决定于地区、师承和传谱等条件”。归结近代重要琴学领域对“琴派”的认知,不外乎如查阜西、吴文光、叶明媚等学者所提出琴派的定义:

对琴学有关资料进行系统的搜集、整理和研究贡献卓著的中国著名琴家,查阜西在“查阜西琴学文萃”提到:“琴派,是指弹琴艺术在一定或大或小地区内和一定或久或暂时的时间内,多数弹琴人的风格逐渐统一,与他处或先期发生了显着的差异而言。”

现代著名古琴家吴文光(1946- )在“论古琴音乐中的情感形象生理纪录法与琴派的艺术风格”中提到:“……我们现在所说的琴派主要并不是指一种古琴音乐的创作思潮和流派,而是在对琴曲原作的演奏过程中进行各方面的阐发乃至于扩充变化而形成的具有某种再创作意义的不同的表演艺术流派,……关于琴派地域性的问题也是如此,…了解这一琴派的创始人和传人的所处地域及师承……”

法国巴黎大学Sorbonne音乐博士叶明媚在“古琴艺术与中国文化”中提到:“琴派所指的并非琴曲创作时所依据的哲学或美学思想,而是指不同的表演艺术的流派。”

综合以上所述,琴派的定义,不论从地域性的分野或是以师承传谱为宗,都是指琴乐表现的风格而言。其中叶明媚所归纳“琴派”之条件要素有1.有迹可循的师承渊源2.有代表性的琴曲3.有代表性的琴人4.有代表性的传谱等。这些条件要素已经成为近代琴乐派别研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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