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闻

医委会禁医生卖广告败诉

【大纪元1月25日讯】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24日驳回医务委员会禁止医生卖广告的上诉,认为该禁制违宪,违反言论自由,妨碍资讯流通,上诉庭三名法官24日一致驳回医委会的上诉并下令医委会付讼费。

香港医委会表示会研究判辞,再决定下一步行动,包括是否需要修订医生卖广告指引。

医委会代表律师上诉时,称担心医生卖广告时若提出的资料失实,查证困难。法官裁决表示,不能因此而成为限制医生基本权利的理据;且损害公众知情权,最终令市民权益受损。

高院上诉庭三位法官一致认为,医委会禁止医生卖广告是限制言论自由,违反了《基本法》及《人权法》驳回医委会的上诉。

获判胜诉的养和医院副院长邝国熙欢迎裁决,认为医生有相当高道德操守,不担心医生会一窝蜂去卖广告。但医学会会长蔡坚担心,任由医生卖广告,可能会出现误导病人的情况。

病人权益会表示欢迎裁决,认为容许医生可以在媒体上登广告,令他们更容易获得相关资讯,但当局必须作出监管,防止广告夸大或失实,误导市民。

香港养和医院副院长邝国熙,2005年在杂志刊登宣传肿瘤科中心的广告,被卫生署发信警告,邝国熙提出司法复核,高等法院裁定医委会禁止医生在报章杂志卖广告,是侵犯医生的言论自由,违反基本法,医委会不服高院的裁决,去年向上诉庭提出上诉,但仍然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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