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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合法进口酒掩护私酒出售 将补罚

【大纪元11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23日电)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辖内有一公司涉嫌以购入合法进口米酒掩护私酒并同出售,经查获漏报2万4,000瓶米酒,除补征烟酒税,并按补征税额处2倍罚锾。

国税局表示,辖内A公司为一领有烟酒进口业许可执照的厂商,民国91年间进口米酒报关数量少于销售至国内各经销商及零售商总数量,经查获,除补征烟酒税,依补征税额处2倍罚锾。

不过,A公司不服,案经复查、诉愿均遭驳回,提起行政诉讼,经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决A公司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