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卖保育鹦鹉 2男违法送办

【大纪元11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立翔、陈恩惠/台北报导〕昨天下午,台北县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队侦4队在三重市重新桥下跳蚤市场,查获宋姓、张姓男子贩卖保育类鹦鹉,当场将10只“证物”带回警局,由于2人提不出产地证明书,讯后被依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送办。

县刑警大队侦4队长蔡宜学说,昨天接获民众检举,指2名摊商在三重重新桥下跳蚤市场贩卖野生鹦鹉,前往将2人带回,现场有10只鹦鹉,包括3只彩虹吸蜜鹦鹉、1只红色吸蜜鹦鹉、1只黑顶吸蜜鹦鹉、2只大黄兜吸蜜鹦鹉,还有3只非洲灰色鹦鹉等,都被当作证物,连货车带回警局外等候发落。

蔡宜学说,经台北市动物园专家判定后,确定都是2级保育类动物,每只市价高达1万5000元到2万元,在警局外听候警方发落,众鸟齐鸣非常热闹。警方说,2级保育类动物可以饲养、繁殖,但必须有产地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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