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停车场效率差 台监院纠正交通部及南县府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8日电)监察院今天通过监察委员程仁宏所提“新化镇广停二地下停车场”调查报告,及对交通部、台南县政府、新化镇公所提出的纠正案。

监察院上午召开交通及采购委员会,审查通过程仁宏所提“新化镇广停二地下停车场”调查报告。报告指出,自民国80年以来,交通部耗费新台币237亿6200万元补助地方政府兴建308处公共停车场,但为数不少停车场完工后呈现低度使用甚至闲置情形,早已沦为民众所诟病的“蚊子停车场”。

报告指出,广停二地下停车场案经调查后发现有“工程补助决策及申请的违失责任”、“工程采购的违失责任”、“管理维护及上级机关监督的违失责任”3大违失。

调查报告指出,“新化镇广停二地下停车场”案,斥资新台币1亿3758万余元兴建的停车场,交通部补助2/3,总计178个车位,平均一个车位的造价达77万2975元。民国90年6月间完工后,办理15次委外营运招标,管理权利金自每年60万元降至每年20万元,仍无法顺利委外营运。

调查报告表示,权利金与总工程费相较,如不考虑租金调整及利率等因素,尚需688年才能回收成本,毫无投资效益可言。且经交通部在今年9月23日年度现场督导访查结果,现场只停放14辆汽车,即离峰时间停车率仅约8%,显见地方政府规划兴建及交通部核定补助过程均有严重违失。

程仁宏表示,正值行政部门执行扩大内需方案,欲藉公共资源有效刺激景气之际,他期待各政府部门能以这起纠正案为殷鉴,对各项扩大内需相关措施能事先审慎评估,善尽管理维护及营运职责,才能使国家有限资源能发挥具体效益。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