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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法叶舰案 汪传浦等6人程序庭未到

【大纪元4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七日电)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拉法叶舰案,今天针对军火商汪传浦、妻子叶秀贞、汪的子女汪家兴、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六人案情进行准备程序庭,但六人仍未到庭。汪传浦上午委托律师向合议庭递交答辩状,强调拉案相关汇款均是他一人所为,家人并未参与。

审判长刘方慈在开庭时询问律师,汪传浦一家六人是否仍不打算返台出庭。律师则表示,汪传浦因身体不适,且担心安全问题,短期间并无返台打算。

律师今天也代表汪传浦向法院递交答辩状,其中附带一份瑞士预审法院的汇款文件。汪传浦在答辩状中强调,虽然他与家人在海外联名开设账户,但依照汇款给郭力恒的四张单据显示,均由他一人指示转账,他的家人并不知情,也从未参与。

汪传浦律师表示,由于拉法叶舰案尚有雷学明等五名军官部分案情并未审结,他希望合议庭等到该案告一段落后,再就本案续行审理。

拉法叶舰案特调小组于2006年九月二十八日就拉案作出第二波侦结,检方依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汪传浦、叶秀贞、汪家兴、汪家勇、汪家明、汪君玲,以及在押的前海总武获室上校郭力恒及胞兄郭问天,并求处汪传浦无期徒刑。

据起诉书所载,汪传浦夫妇涉嫌于1989年九月间,先以开泰公司名义与法国汤姆笙签署提供我国海军光二计划购案机密资料及获取回扣协议,接着再以本人及家人名义成立海外纸上公司及开设六十多个账户,用以收取拉法叶舰不法回扣,并跨国转汇一千多万美金回扣给郭力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