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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建立验光师制度 业者忧工作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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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9日讯】(大纪元记者蔡宜佳综合报导)台湾立法院卫生环境及劳工委员会18日举行“验光师法草案”公听会,讨论建立“验光师”、“验光生”的专业证照制度。学者专家认为验光是专业医疗行为,须通过验光师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眼镜业者认为,验光并非医疗行为,草案中的验光师考试制度将会剥夺许多眼镜业者的工作权。在场外,眼镜业者也召集了大批人马声援,希望这条法案不要通过,影响到他们既有的权利。

立法院卫环及劳工委员会日前初审通过验光师法草案部分条文,规定国人须经验光师考试及格,才能担任验光师;验光师的考试资格为公立或立案的私立专科以上学校或符合教育部采认的国外专科以上学校验光或视光系、科,并经实习期满成绩及格领有毕业证书。

赞成建立“验光师”制度的中山医大视光系创办人林克亮副教授表示,台湾是近视王国,对国人健康影响甚大;验光配镜是专业医疗行为,须经考试认证,呼吁各界不要只重视自身利益,应考量民众的视力健康,透过立法,确立眼科医师及验光师各自专业的角色。

林克亮副教授说,任何职业都必须走向证照制度,才能提高专业形象,而且以往眼镜行替顾客验光,但水准参差不齐,因此当然要建立制度,保障消费者,也避免不专业的眼镜行充斥市面。

中华民国学校卫生学会中小学委员会主委彭秀英表示,7至8岁的国小学童是产生近视的关键时期,小朋友视力变化不能仅靠简单的验光配镜就能解决,应由医疗单位检查;呼吁各界应从学生健康出发,将验光中属于医疗行为的12岁以下学童验光及隐形眼镜配置部分,还给医师。

台湾省钟表眼镜商业工会联合会理事长潘淮森表示,“验光不是医疗动作”,验光师法草案枉顾眼镜业者的工作权及生存权,草案规定验光师考试资格,须具高中、职学历,不符合台湾社会之前的教育情形,且草案规定验光师考试以5年内举办5次为限,对眼镜业者并不公平。

由于各方立场不同,不仅是公听会场内,赞成与反对2派人马唇枪舌战,互不相让;在场外,钟表眼镜同业公会也召集了超过千名公会成员,顶着烈日,表达他们反对立法的立场,高喊“要生活、不失业”、“近视不是病、只要配眼镜”的口号。


台湾省钟表眼镜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成员二千多人十八日到立法院陈情,希望国会考量实情,立法给予眼镜从业人员保障合法的工作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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