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台电:7/1起首波电价调涨 10/1第2波调涨

【大纪元6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韦枢台北二十四日电)台电公司表示,已奉准采取两阶段调整电价,第一阶段自7月1日起,整体平均调幅为12.6%,第二阶段自97年10月1日起,再调整幅度亦为12.6%,调价后的住宅用电每度约2.5718元,仅比印尼和马来西亚稍贵,工业用电每度只有1.7806元,仅比法国和纽西兰稍贵。

台电公司依据行政院“当前物价稳定方案”所指示的电价调整原则,并经6月17日的“电力及天然气价格咨询会”讨论,决定自7月1日起展开首波调价。两阶段合计整体平均调幅为25.2%。

台电表示,这次电价调整原则仅反映燃料价格上涨所增加的燃料及购电费用,其余由台电公司以开源节流及提升经营绩效因应;此外,特别考虑照顾弱势与民生基本需求 (住宅用电110度以下不调价,111度至330度减半调整),并顾及社会公益及促进节约能源。

调价前已发生亏损不予反映;为缓和经济短期冲击,今年7月1日至9月30日夏季电价期间,仅调整应调额度的四分之一,10月1日起再调升至应调额度的二分之一。

第一阶段调价后,住宅用电111度至330度部分夏月每度2.87元,非夏月每度2.54元;331度至500度部分夏月每度3.85元,非夏月每度3.09元;501度至700度部分夏月每度4.11元,非夏月每度3.24元;新增的700度以上部分,夏月每度4.47元,非夏月每度3.48元。

第二阶段调价后,111度至330度部分夏月每度3.02元,非夏月每度2.68元;331度至500度部分夏月每度4.05元,非夏月每度3.27元;501度至700度部分夏月每度4.51元,非夏月每度3.55元;新增的700度以上部分,夏月每度5.1元,非夏月每度3.9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