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被指控靠特权 阿罗哈客运告市议员一审败诉

【大纪元7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舜薇台北三十日电)阿罗哈客运公司不满台北市议员陈玉梅开记者会,指控他们靠特权取得路权、不配合政府政策搬迁转运站等,向法院提起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陈玉梅言论不构成妨害名誉,最近驳回阿罗哈公司之诉。全案还可上诉。

阿罗哈公司指出,陈玉梅在2005年十一、十二月间先后在台北市议会与阿罗哈公司前召开记者会,指阿罗哈在高雄市申请路权受到市府建设局长特权护航,又不配合政府搬迁转运站、靠特权蛮干等,言论损及公司名誉,要求民事赔偿新台币三百万元,并登报道歉。

陈玉梅则反驳,阿罗哈公司与高雄市政府建设局长李文良关系良好,已经由各大媒体报导,另阿罗哈不配合市政府政策搬迁转运站,仍在台北市承德路原址载送乘客,也已被法院认定违法。自己身为市议员,针对阿罗哈的“违法行为”开记者会替大众争取权益,并无妨害名誉情形。

北院审理认为,陈玉梅指阿罗哈取得高雄市路权是因为有特权介入部分,属于公共事务领域,且阿罗哈公司无法举证证明陈玉梅的言论是捏造不实,因此这部分并没有损害名誉。

至于陈玉梅说阿罗哈“靠特权蛮干”等部分,北院认为是抽象陈述,属个人意见表达,陈玉梅身为议员,对于可受公评的事情进行评论,应受宪法保障。

判决指出,阿罗哈公司之诉为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