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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会:欲来台上市柜海外公司 已掌握40家

【大纪元9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一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根据交易所及柜买中心掌握的资料,目前至少有40家海外企业有意愿回台上市挂牌,包括第一及第二上市柜,为积极推动回台上市,将简化相关程序,包括免去上市前的6个月辅导期。

金管会主委陈树今天表示,接获行政院裁示,必须加速亚太金融中心的推动,为发展成亚太筹资中心,积极推动海外企业来台上市(柜),除陆续修订相关法规,并成立“推动海外企业来台上市”专案小组,针对近期各界提出的建议,已有具体措施因应。

金管会表示,将简化第一、第二上市柜的程序,包括海外企业若在其他证券交易所下市,再回台申请第一上市(柜),下市后6个月内申请者,可免去原本6个月的辅导期,已获他国证券交易所审议通过且取得证明文件者,可缩短辅导期为2个月。

不过未符合上述条件,或已在国外交易所下市6个月以上者,仍需在上市前完成6个月的承销商辅导。

除第一上市柜,金管会也同步放宽海外企业来台第二上市柜的资格与程序,继日前开放于香港交易所挂牌企业,可来台申请第二上市(柜),近期将新增韩国交易所为经主管机关核定的国外交易所。

金管会表示,也将取消现行外国发行人股票,应在经金管会核定的交易所上市满6个月,才能来台第二上市(柜)的规定,以目前在香港挂牌企业为例,不需在香港挂牌满6个月,即可来台申请第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