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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私放赃车出售图利 北县警遭起诉

【大纪元10月1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旭昇台北县19日电)台北县淡水警分局警备队员陈进春,任职海山警分局侦查队期间,查获 1辆赃车,却涉嫌私自让车行领走,变卖图利。板桥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起诉。

起诉书指出,自小客车遭窃的车主发现爱车竟停放在树林市的 1家汽车商行待价而沽,报警处理。警方据报前往调查,发现车行是以新台币 4万元向联合汽车公司购得。警方循线追踪,发现是联合汽车的员工范姜雷委托出售。

检方表示,被告范姜雷为了可以顺利出售赃车,还涉嫌伪造车辆权利证明。警方进一步发现,车辆来源竟然是海山警分局拖吊场。经深入追查后,发现有员警涉案。

警方调查,原先任职海山警分局的陈进春,在民国97年7月25日在板桥市环河路现这辆赃车, 并拖吊回保管场。再涉嫌私下勾结范姜雷、梁志豪等人,私自放行赃车,让范姜雷得以出售图利4万元朋分花用。

板桥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将陈进春依贪污罪提起公诉,范姜雷与梁志豪两人则因触犯伪造文书罪、收受赃物罪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