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要闻

帛琉可疑钜款 扁办:不关扁事

【大纪元1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10日电)前总统陈水扁办公室今天表示,2005年一笔约新台币14亿元的钜款透过帛琉银行转汇一事,无涉陈水扁,相关款项是否为台湾援外公款或特定人士的私款,应请特侦组说清楚。

陈水扁办公室上午发布新闻稿表示,帛琉总统陶瑞宾接受媒体采访,指2005年曾有一笔美金4100万、折合新台币14亿元钜款,透过帛琉的银行转汇,被部分媒体借此影射陈水扁利用出访机会洗钱,扁办发表声明驳斥。

扁办指出,陈水扁已多次否认利用华航专机或空军行政专机载运现金至国外洗钱,至于外交部是否透过此种模式执行援外工作,陈水扁并不清楚,相关细节应由外交部对外说明。

扁办表示,秘密外交案特侦组已侦结起诉,与陈水扁有关部分,仅有出访零用金约美金33万有所争执,其他秘密外交各专案,均与陈水扁无涉。

扁办指出,陶瑞宾表示有新台币14亿钜款透过帛琉银行转汇,相关款项是否为台湾援外的公款或为特定人士所拥有的私款,特侦组迄今始终三缄其口。

扁办说,秘密外交案侦查至今近两年,如此庞大的钜款未曾清查,极可能对台湾的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相关的不作为是特侦组怠忽职守,还是另有隐情,掩护、包庇特定人士,检察总长陈聪明及特侦组有必要对社会大众说清楚、讲明白。

扁办表示,机密外交案所有卷证均列为国家机密不得对外泄漏,且以秘密庭的方式审理。开庭前夕,特定媒体将与秘密外交有关的讯息刻意披露,基于保密义务,陈水扁及其辩护人均无法对外辩驳,遭受舆论不公审判。

扁办要求,基于审判公平原则,台北地方法院合议庭应主动谕知要求媒体自律,于审理期间不得刊载与案情有关的讯息,以保障被告的基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