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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瀑布被占多年 台监院调查报告认有违失

【大纪元12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6日电)台北县平溪乡十分瀑布周围遭民间业者窃占多年,监察院今天指出,国有财产局及台湾铁路管理局长期漠视此事,而交通部观光局与台北县政府未厘清管理权责,相互诿责,均有失当。

虽然行政单位有缺失,不过,监委仅提调查报告并未提纠正。监察院指出,相关机关及人员因组织多次调整、人员异动频繁、法规未尽周全、档案已逾保管年限查无实据,以及公务员惩戒法弹劾权行使期限超过10年应予免议等规定,难以进行纠弹,不过,相关机关仍应详实检讨改进,并究处相关失职人员责任。

基隆地检署侦办“十分大瀑布育乐公司”对十分瀑布围篱收费案,涉窃占国土等罪,因逾10年追诉权时效而不起诉。不过,基隆地检署仍把相关资料送给监察院,建请监委继续调查相关机关及人员是否涉有行政怠惰或行政疏失。

监委李炳南、李复甸与陈永祥提出调查报告表示,十分瀑布周边国有土地出售与出租过程还算符相关法令规定,很难说有贱卖或贱租国土的事实。不过,国产局与台铁局忽略十分瀑布属全民共享的国家天然富源,竟将围绕瀑布周边精华土地陆续专案让售或出租民间经营游乐区业者,让业者在瀑布周边设置围篱、高墙、树木或建物,隔绝游客观赏瀑布视线,迫使游客缴交高额费用,才可入园观赏瀑布,有所不当。

监委指出,财政部国有财产局多年来未落实经营管理国有非公用土地,在检察官侦查后,才发觉其经管土地遭民间业者占用,事后也没有积极主动排除占用。

监委也认为,观光局与台北县政府未厘清管理权责,相互诿责,漠视业者十分公司对外收取高额门票的违法行为,伤害政府形象。

监委同时发现,台北县政府相关权责机关对十分大瀑布游乐园区内多数违规建筑物及地上物设施,多年来未依法查报拆除;台北县政府税捐稽征处及所属瑞芳分处对十分公司所有13笔土地十余年来均漏征地价税,造成公库财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