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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卫生署:无关新流感疫苗 5个案不救济

【大纪元12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清芳台北25日电)台卫生署“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今天审议救济申请案,认为5 个案的死因或罹病都与接种H1N1新型流感疫苗无关,决定不予救济。

审议小组发言人刘定萍指出,这5个案中,8岁男童接种后死亡,今天出席的14名审议委员研判,男童是因A型链球菌感染引起毒性休克症候群致死;至于50岁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及洗肾的男性接种后死亡,研判死因与颅内出血有关。

另外3例分别是:3岁幼儿接种疫苗半天后颜面神经麻痹,不符合疫苗引发的神经免疫反应发生时间;28岁女性接种疫苗次日有头痛及右脸麻痹,疑与病毒感染有关;12岁女童接种疫苗10分钟后头晕、恶心及胸闷,研判为晕针。

刘定萍说,审议小组迄今已受理31件H1N1新型流感疫苗受害救济申请案,前一次完成3案、今天完成5案的调查审议,结果都判定跟接种H1N1新型流感疫苗无关。

刘定萍说,累计有6 人疑似新流感疫苗副作用致死,其中5人的家属向卫生署申请预防接种受害救济,这5人中有3 人解剖遗体,循司法途径厘清过失责任。各界关切的7 岁台中刘小弟疑因接种疫苗后死亡,刘父并未申请救济。

刘定萍说,疫苗受害救济是以无过失责任为基础的行政救济,不是过失赔偿,申请人如不服卫生署审议结果,可向行政院提出诉愿,不服诉愿结果者,可提起行政诉讼;另一方面,申请人可循司法途径,提出侵权损害诉讼,要求加害者赔偿。

卫生署“预防接种受害救济审议小组”现由17名署外专家组成,受理民众主动申请救济案,专家分两组调查再各提交委员会合议,审议结论为“与疫苗有关”、“与疫苗无关”、“无法排除与疫苗有关”等。卫生署已决定扩增小组成员,最快将在下周增列2 名法界人士加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