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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举乌贼车有条件 乱枪打鸟不行

【大纪元3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中报导)经济不景气,民众荷包缩水,检举一辆乌贼车领取300元奖励金的消息,似乎提供另一条赚取外快的门路;但在资讯不够清楚情形下,许多检举案件并不符合发放奖励金条件,民众拍摄的许多照片检举乌贼车后,却被环保单位告知不符合领取奖励金资格,产生争端;为避免这些争议继续发生,台中市环保局表示,检举照片不是有烟就好,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会成案。

环保局表示,检举乌贼车可领取奖励金的措施,原意在鼓励民众以专业器材,对发现排烟情形严重车辆进行照相举发,环保单位也可依据民众检附明确排烟证据照片,通知车主检验,达到改善空气污染之目的;对于辛苦准备器材及拍摄之检举人,耗费之器材费用,提供奖励金作为小小之补贴,对于检举案件,环保局定会依据法令之规定,核实审查,以同时维护检举人及被检举车主的权益。

依据“使用中汽车排放空气污染物检举及奖励办法”第7条规定,欲领取300元奖励金的案件,环保局表示,领取奖励金案件照片,需经初审及复审二阶段审查。通过初审案件,环保局会邀集摄影学会摄影专家及具备目测判烟执照人员组成复审委员会,针对照片是否有假造变造情形,及照片所拍摄到的车辆排烟情形进行审查。

对于民众是否可用拍摄到的影片档直接检举,环保局表示,因检举照片必须上传至环保署之全国乌贼车检举网站,才能办理照片之初审及复审,另外,民众虽然检附拍到排烟情形的乌贼车照片,不过依检举及奖励办法规定,环保局仍应先通知车主限期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才会告发处分,并不能直接以民众检举照片做依据来告发。

有关乌贼车检举奖励金的核发经费来源,环保局长李立德表示:“并不是由罚款收入拨付,而是由环保局空污基金编列预算支应,只要检举照片经审查符合给奖规定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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