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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案审查慢 趸购费率计价公式待协商

【大纪元4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周永捷台北13日电)攸关产业发展的“再生能源条发展条例草案”审查进度缓慢。朝野立委虽然已达成政府须编列预算补贴再生能源业者等共识,但对于发电设备趸购费率和发电计价公式仍有待协商。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上会期初审通过再生能源案,保留多项争议条文送朝野协商。初审通过条文明定除了台电必须缴交“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政府也必须编列预算补贴再生能源业者,以及在再生能源法实施起20年内,每2年订定再生能源的推广目标及各类别所占比例。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召委、国民党籍立委林沧敏表示,经济部能源局一直无法提出合理的发电计价公式,包括风力、水力、太阳能发电的计价公式都应透明化,否则未来政府相关部门与发电业者签订合约时,难以估算成本。

国民党籍立委徐中雄认为,包括生质能、风力、水力、太阳能的电价收购价格、计价方式,以及电力输出方式,行政部门及朝野党团都各有意见,有待协商;此外,对于政府补助发电业者建立发电设备的额度,也未具共识。

民进党团干事长李俊毅表示,再生能源案攸关业者投资回收成本、合理利润等问题,业者都希望能提高利润,缩短投资时程,但这也牵涉到政府的财政能量问题,朝野直到多次协商后才有初步共识。

他指出,再生能发电设备的趸购费率和计算公式经委员会初审后,初步认为相关费率由中央主管机关考量各类别再生能源的平均装置成本、运转年限和维护费、年发电量等因素,目前是以投资报率的5%到7%为原则,但这部分仍须再经由朝野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