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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劳教所黑幕

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劳教所

【大纪元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淑芬综合报导) 浙江省莫干山女子劳教所是浙江省专门劫持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修炼者的地方,这几年来迫害法轮功学员非常残酷。莫干山劳教所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手段方式是模仿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的。

专管区:

在劳教所,一般一个警察监控四、五十个劳教人员,而针对法轮功炼功学员,五、六个人就有一个警察监控。

此外,还调动很多其他劳教人员参与对法轮功炼功学员的包夹,有时是两个包夹(包夹就是用“人绑人”的方式将你控制起来,吃饭、睡觉、上厕所、出工等,一天二十四小时贴身跟着,不让法轮功学员,相互说话、炼功、看法轮功书籍等,有时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刁难,如不让睡觉、上厕所等,警察要求包夹们二十四小时不眨眼的监视法轮功学员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做详细记录。),多的时候五、六个人包夹一个。

警察对法轮功学员采取对身体、精神的虐待、摧残如:强迫每天不停地听、看诽谤法轮功的书籍、录像、录音;在床周围贴满恶毒、恐怖的招贴画,减少睡眠或几天几夜不让睡觉,不准洗漱、走动;唆使、逼迫吸毒、卖淫的劳教犯人体罚、毒打法轮功学员等等;在强行减少睡眠的同时不断地听、看诽谤法轮功的录音、录像,使人的精神混乱、甚至崩溃。

严管区:

莫干山女子劳教所也建有与辽宁马三家劳教所一样的牢中之牢,狱中之狱。这种牢房的面积约有四平方米,一共有六间,是专门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而修建的。被关入这里的法轮功学员的大小不可外出,地上铺块木板为床,或以一个宽约二尺、离地约五寸的小木箱为床,铁门终日紧闭,在铁门的下方开了一个约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洞,作为送饭口。冬天,房间内寒气逼人,人住在里面仿佛住在冰窟窿里。为了监视法轮功学员,警察派包夹(这些包夹都是些卖淫或吸毒犯)来,包夹们年纪轻,穿上厚厚的棉衣、棉裤,有的还裹上毯子,但也被房间里的潮湿和寒气冻得关节疼痛,嗷嗷直叫。而关在这里的法轮功学员,最大的年近七十,年纪最轻的也有四十多岁了。

莫干山劳教所通常采用的手段有:

一、隔离包夹

刚被绑架入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通常单独隔离在一间房内,由二至四名犯人包夹。

对坚持修炼法轮功的学员都是隔离包夹,吃、喝、拉、撒、睡,都在这个房间里。白天门窗紧闭,只在靠近走廊的玻璃窗边留一小缝,其余用牛皮纸贴上,外面的人可以看到房里的情况,而里面的人却看不到外面。夜间睡觉后才将房门打开,无论冬夏皆是如此。走廊里有值班的犯人不停地巡视,警察也会不定时的从窗缝里观察房间里的动静。房内人说的话,做什么,她们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一起包夹的犯人之间也要相互监视。如果有人对法轮功学员看得松一点,马上就有人向警察打报告。

被包夹的法轮功学员是没有任何行动自由的,吃饭由包夹犯打进来,在规定时间吃完,喝水要包夹犯倒给你才有得喝,大小便在房间的痰盂里,还要经过包夹犯同意。由于房间不通风,痰盂气味很大,常引起包夹犯不满。

犯人间相互打小报告是警察管理犯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是劳教所管理规定鼓励的。在这样的环境里,犯人与犯人间相互猜忌、提防、暗算太正常了,为了各自的利益,落井下石的事天天发生。在高压迫害中,警察的喜好成了犯人判断是非的标准。讨好、迎合警察的需要是这些包夹犯人时时都要面对的。

包夹犯要每天早晚两次向当班警察汇报法轮功学员当天做了什么、说了什么、心情如何,等等等等。警察根据包夹犯的汇报内容,对法轮功学员采取下一步的迫害手段。包夹犯最害怕的就是每天的交班,因为与世隔绝的单调、刻板生活,根本就没有什么新的汇报内容。警察如对汇报内容不满,轻则臭骂一顿,重则罚分加刑。这个包夹回来后就如惊弓之鸟,惶恐不已,生怕不幸降临到自己身上。

包夹犯可以任意打骂、欺侮、折磨法轮功学员。在警察的授意、教唆、胁迫下,包夹犯自觉和不自觉的把法轮功学员当作打击和泄愤的对象,或是为了讨好警察,或是发泄心中的不满。

二、强制洗脑

刚被绑架入劳教所的法轮功学员,会被强迫看《所规队纪》,要你“认罪伏法”。如果你不看,警察就命令包夹犯从早朗读到晚。然后是诬蔑法轮功的材料,从“焦点访谈”到邪悟者的“胡言乱语”;从书籍、磁带到VCD 碟片;从电视、收音机到包夹犯的现身朗读。音量要放到最大,时间是从早晨到晚上睡觉。无论是吃饭、做工,都不许停下来,有时甚至通宵达旦放在法轮功学员的床头。如,对余姚的姚红文就是这样的,整个夏天都把录音机通宵放在她的床头播放。反复播,反复放,长年累月,直到警察自己厌烦为止。有时,整个楼层好几个房间同时播放。特别是原指导员陈蕴理录制的录音带,极为恶略。

在强制看电视、听录音的过程中,警察还要求包夹犯们围坐在法轮功学员身旁,一起诬陷、辱骂法轮功和法轮功师父,嘲讽、侮辱法轮功学员。如有哪个包夹被认为不卖力,警察就会责骂,甚至罚分。而这一切,既有外面的值班犯监督,有时警察也会在外面观看。包夹犯们仅有的一点良知、善念,就这样被警察逐渐剥夺得一干二净。

一段时间后,警察又安排那些所谓“转化”了的人来帮教。所谓“帮教”,就是三至五个“转化”者来强制“转化”你,加上包夹、警察,有时七、八个人围着你。或“万箭齐发”,或伪善的“和风细雨”;或恶毒的谩骂;或箭拔弩张,或漫不经心,目的只有一个——“转化”。这样的“帮教”一般持续一周左右,只要不放弃信仰,每隔几个月要来一次。

三、奴役劳动

法轮功学员被强迫从事的奴役劳动有:

1、 小组卫生每个房间为一个小组,小组卫生全部由法轮功学员包干,在规定时间必须完成,而且要包夹犯严密监视,不能帮忙。每天的卫生检查也是警察治法轮功学员的一种手段,上至书架上的一根眼睫毛,下至地板上的些微灰尘,查到了都要罚分(加期半天或一天)。特别是陈志英,她每次都要用手在地板上、床下、柜子下反复摸,如果手上有一点灰尘,也要罚分。加之,法轮功学员做完卫生后就不准在房间里走动,而那些包夹犯却可以自由吃东西、扔东西、走来走去,经常把房间弄脏了,也是罚法轮功学员。

2、 包干打扫洗漱间每个中队有一个洗漱间——厕所和洗漱之用。对于坚修法轮功的学员,就被陈志英罚去做洗漱间卫生。厕所是老式的蹲槽,为了节省用水,警察规定用后不准用水冲,只有做卫生时才能放水冲刷。由于人多,犯人们又不注意卫生,厕所脏臭到了极点。每次做卫生都要将所有的洗漱台、阴沟、蹲槽等用洗衣粉刷干净,而且不能够多用水,也不能超出规定时间。法轮功学员大多年纪比较大,很多又是知识份子出身,做体力活很吃力。可是警察事先不告诉你,突然就叫包夹带你去厕所干活。突然面对这脏乱活,真不知从何做起,也没人告诉你如何做。只听到包夹的谩骂声,还有警察的幸灾乐祸。做卫生用的洗衣粉、肥皂等清洁用品全部要由做卫生的人自己买。这项工作原来是由管厕所的犯人负责,清洁用品是她购买,她每个月会得到奖分。警察们的被褥、衣物也是由犯人洗,所用的洗衣粉、肥皂也全部叫犯人们自己花钱购买。自从安排法轮功学员做卫生后,这些东西自然就是法轮功学员购买了。这些犯人也成了 警察的帮凶,和包夹犯一起监视法轮功学员。

当法轮功学员挥汗如雨地奴役劳动时,这些犯人就坐在凳子上或站在一边监视,经常听到她们喝斥法轮功学员的责骂声。犯人们基本都比法轮功学员小,刚来时她们也不忍心这样对待法轮功学员,可是在警察的威逼下,也渐渐麻木了。连她们都知道,劳教使好人变成坏人!做完卫生后,衣服基本被汗水、污水打湿了,可是陈志英规定不能换洗衣服,只能在统一规定的时间换洗(冬天半个月换洗一次,夏天一周一次。这还是调整后的规定。以前是冬天一个月一次,夏天半个月一次)。这样每天湿了干、干了湿,衣服酸臭难闻、硬梆梆的,手一摸涩涩的全是汗碱。这是一项奴役劳动强度很大的工作,夏天汗水湿透的衣裤不停的在滴汗水,冬天也是大汗淋漓。

做卫生的时间长短要视陈志英的需要,或长或短,一般三至六个月,也有一年的。无论是生病、还是手划破、冻坏,一天也没有间断。同样每天要检查卫生,被罚分是经常的。因为警察就是利用这种方式来整治你。

3、 加工打火机配件这是劳教所的主要生产任务之一。不屈服的法轮功学员自然是在被隔离的房间里做工,除了每天早晨的小组卫生时间(半小时),三餐吃饭的五分钟时间,其它时间都在做工,外面有人来检查或参观除外。做工的时候诬陷法轮功的录音带是一直开着的(自动倒带)。由于打火机配件涂了很厚的机油,一做工手就搞得黑乎乎的,连厕所都不能上,没有必备的工具和保护,手都做变形了。

四、肉体折磨

利用人的生理极限,在衣、食、眠的各个方面进行折磨。

1、衣

警察陈蕴理规定,法轮功学员每天起床时穿什么衣服就是什么衣服,热了不能脱,冷了不能加,直到晚上睡觉。莫干山的气温有些时候早晚变化非常大。衣服脏了也不能洗,只能穿到规定的时间。被褥只能盖劳教所统一配置的(自己花钱购买),冬天零下十几度的气温,包夹的犯人都盖三、四床被子,垫两、三床褥子还嫌冷,而法轮功学员只盖着一床薄薄的被子,垫一床薄薄的褥子。而且坚修法轮功的学员被经常罚在打开的窗口吹风,自然是不给加衣服了。

在数九严冬被罚 坐小板凳,从早到晚,除吃饭、大小便外,而吃饭限定在五分钟内,大小便也要限制,手要放在膝盖上,不能戴手套,腿要并拢,背要挺直,稍有晃动就会遭到包夹责骂、警察奚落。每天至少十四五个小时,有的罚坐更长时间,甚至通宵。腰酸背痛腿脚麻木不消说,很多人手脚都冻坏了,屁股上长了硬硬的座疮,简直惨不忍睹,有些包夹都看不下去,说这简直不是人想出来的办法。连陈志英看了也的说:“好可怜喽”。劳教所允许犯人订购手套,法轮功学员也可以订购,但是不允许法轮功学员戴,一位包夹曾气愤的说:“让别人买手套,难道晚上睡觉戴?”这样荒唐的事也只有在中国的劳教所才会发生。

2、食

对于绝食的法轮功学员那就是强迫灌食,姚红文就曾被灌食数月,最后奄奄一息才送到医院。一个丰腴秀美的女人最后给迫害的成了一架骷髅,有次一个看到她洗澡的包夹对我说:太可怕了!身上肋骨历历可数,比非洲难民还吓人!正常进食的法轮功学员那就是用饥饿来对付你。吃的是劳教所最差的饭菜,最低限量,一个馒头或一小块米饭,半杓子菜汤。由于不能到食堂进餐,饭菜由犯人打回中队,遇到好点的菜,犯人会先分出一部分留给自己,剩下的分到法轮功学员手中就很可怜了。本来量就小,还要遭克扣。

超负荷的奴役劳动、严重不足的睡眠、长期低质低量的食物及超高压的精神洗脑,法轮功学员通常二、三个月后就会被折磨的面目全非,一百四、五十斤的人可以折磨成七十斤。可陈志英常常还说:“你到镜子前照一照,看看你都成什么样了,人不人、鬼不鬼的!”每到盛夏酷暑,劳教所在每天的上、下午工休期间供应点心(劳教所出钱),中午、晚上供应棒冰(犯人自己出钱),因为没有空调,担心劳教人员在超负荷的奴役劳动中中暑,影响工期。而这一切待遇,坚修法轮功的学员是没有的。每月,犯人们可以用自己的钱订购副食品、水果等,而坚修法轮功的学员是不可以的。所有的食物来源只有定时、定量的三餐而已。有时食堂食物不够,那警察也是先给包夹犯人,法轮功学员只能饿着肚子出工。

3、眠

警察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逐步升级的。劳教所的作息时间一般是:早晨六点起床,做卫生、早饭后就出工,十点工休十分钟;中午饭后午休;午休后出工,三点工间休十分钟;晚餐后出工或学习,晚上九点半睡觉。被隔离的法轮功学员是没有午休的,也没有工间休。被绑架入劳教所一段还不放弃信仰(半个月或一个月,因人而定)的,晚上不能按时睡觉,有的人十点半睡,有的十一点,有的十二点。只要你不放弃信仰,这种待遇就无限期的继续下去,且不断加码,直到被放为止。有的通宵不给睡觉,来自海岩的钱银芳就曾六天六夜不给睡觉。陈志英经常在晚上十一点左右把她叫到大厅去折磨,在超强度的劳累了一整天后,还逼她抄诬陷法轮功的书或罚站,接受陈志英的谩骂。

4、任意体罚

浙江省的劳教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不能体罚,但对法轮功学员除外。除了上述的各种惩罚外,还有:冬天整日罚站、罚坐不给活动,有的全身浮肿,腿像水桶、脚像馒头、脸像包子,皮肤撑得薄薄的,一碰就破,宁波的赵飞舟就是因为腿部浮肿太厉害而发炎化脓的;三伏天在四十多度的正午阳光下长时间走队列:正步走、跑步走等,直到你中暑倒下为止;夏天不给你喝水;冬天在零下十几度的冰水中洗澡;有的法轮功学员整月不让接触水:喝水、刷牙、洗下身都不可以,只能在食物中摄取一点水;关小号、吹寒风;在本来就严重不足的睡眠中(好一点的六七个小时,少的三四个小时,甚至二三个小时,或没有睡眠),还经常以各种理由把你整醒,白天仍然是繁重的奴役劳动和残酷的洗脑…,如此等等。

警察陈蕴理、陈志英:滥用职权,以虐人为乐,每天令法轮功学员搞这搞那,并唆使犯人吸毒人员严管、监视法轮功学员,在陈志英的授意下,吸毒人员对法轮功学员的态度极为嚣张,迫害手段花样百出。

警察唐莉莉、叶黎:经常指使、胁迫普通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弟子体罚虐待,不让睡觉,不让洗头、洗澡等,中队常以如不执行命令就加刑期来胁迫看管法轮功弟子的劳教犯人,并常对她们说:要严格看管坚持修炼的法轮功学员,不能对她们太好,不准帮她们说话,不准和她们交朋友。有个警察甚至还教唆一 名叫刘慧的卖淫犯人说:“只要别出人命,随便你怎么整。”

五、部分被迫害案例

具体迫害的部分案例如下:

1、 周爱女,浙江缙云人,第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三年。因为坚信法轮功,拒绝所谓的“转化”,先后三次被残酷迫害。一次是在炎热的夏天,被关禁闭室,警察将门窗紧闭,并用厚厚的黑布挡死窗户,屋内再开一盏二百瓦的电灯,不让碰一滴水。更残酷的是一天要站立十八个小时,不准动一下,否则就是拳脚相加,电警棍残害。周爱女被关了七、八天后,衣服都结了厚厚一层盐霜。第二次,二零零三年上半年警察为逼迫她放弃修炼,长达八天不让睡觉,满头黑发几乎全变白;后又一次折磨她十五天剥夺睡眠,据知情者透露,她那时就已被迫害得呈痴呆状态。第三次,二零零三年下半年,劳教所的警察竟连续二十天不让她睡觉,二十四小时罚站,她身体吃不消了,发出痛苦的呻吟。警察为了不让她发出声音,给她饭里面掺药。这样,渐渐的她不会说话了。以后又长期每天只让睡两个小时。这样经过长时间的迫害后,在她第二次被关进劳教所一年后,就被迫害得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周爱女自二零零二年被关押在二楼,就坚决拒绝“转化”,被警察陈蕴理施以种种手段迫害,多次不准她睡觉,最长一次达半个月之久;不给吃饱饭,夏天不准洗漱等,因为长时间不讲话(将近有一年半时间没开口讲话,没有走路),那时周爱女已经不能讲话了,舌头发硬,不能发音,双脚也不能走路。有一次我们列队从食堂回来,在楼梯口碰到她,她被两个包夹架着上二楼,举步维 艰,一步楼梯半天也跨不上去。

2、 谢碧芳,六十多岁,四川人。因为拒绝“转化”,在严管区遭迫害。警察经常不给她饭吃,不给睡觉,让她从早上五点站到晚上十一点。看管她的包夹踢她的脚和腿,殴打她。结果,她的两只腿和脚到处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双腿肿的老粗。中队长叶黎指使、胁迫普通劳教人员对法轮功弟子谢碧芳进行了长达三个月体罚虐待,不让睡觉,整晚让她头顶厚重的书站立,站不直就用晒衣杆打、用脚踢。每餐只给她半份饭(大约半两米饭),不让洗头、洗澡等等。

3、 黄耀华,五十多岁,浙江玉环人。被关在严管区迫害。好端端的一个人,入所后,头发很快就变成了白色。因为不愿“转化”,警察冬天不给她衣服穿,不给她被子盖,罚站,不给饭吃。最后,警察竟丧心病狂的将她送精神病院去了。

4、 文晓芬,浙江海盐人,四十多岁,大学毕业,工程师。她为人正直,对人对事对物极认真。被非法劳教三年。在劳教所,因为讲真话,仗义执言,结果多次被警察隔离并被加期两次,延长教期到半年。

5、 徐慧,女,今年二十八岁,大学毕业生,原系杭州临安青山信用社职工。一九九九年政府无端镇压法轮功后,当地的公安和其单位也对她进行关押。二零零一年九月,公安威逼她保证不去北京上访。她坚决不肯保证,结果被软禁。她从二楼的窗口跳出后,来到北京上访,被抓回临安后,二零零一年十月被非法劳教三年。在莫干山女子劳教所,她被隔离,长期关禁闭,吃喝拉撒都在一小间里。健康状况急剧下降,曾数次晕倒。为抗议迫害,她被迫绝食。遭警察以灌食为由迫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警察还用胶带纸将她的嘴封住,不让她说话。现仍被关在莫干山女子劳教所遭迫害。

6、 余雅敏,三十多岁,浙江新昌人。一九九九年因依法到北京上访被劳教一年。因坚修法轮功,不写“转化”保证,脚趾被硬生生的压断一个。到期释放后没多久,当地公安又以其提供制作法轮功标语的标签为由,关押在看守所里达半年,后又第二次被非法劳教两年半。就在她快要期满的前夕,就因为她说出了心里话:“法轮大法好”被加期四个月。

7、 陈仙枝,因为坚定信仰,四肢被劳教所警察绑在门上二十多天。

8、 鲍素英,表示坚定修炼后,要讲真相,警察们竟用胶带封住她的嘴。

9、 黄金丰:年近七十的老太在这里关了两个多月,卖淫吸毒犯们不准她活动,强迫她终日坐在门缝边,让透过门缝的寒风终日吹着她,造成她半边身体麻木,上厕所时,连裤子都扣不上。

10、赵飞舟,宁波人,二零零三年年底,法轮功学员赵飞舟站起来为法轮功说了话,陈蕴理怒不可遏,大骂一顿,令杂工将赵飞舟带入二楼隔离室迫害。

11、李良仙说“法轮大法好,我要继续炼法轮功”,被陈蕴理逼脱下棉衣棉裤,穿着单衣单裤在寒风中罚站三天。

12、黄耀华,因绝食反迫害,被一包夹犯人又打又骂。警察队长就奖励该包夹犯人,减免了两天劳教。

13、方雪英,在牢中向包夹犯人讲真相,被包夹犯人拖至大院中,五、六个包夹犯人和杂工一起殴打她,方雪英大声叫队长出来,队长却在监控室里故意迟迟不出来,直到方雪英被打倒在地,队长才走出来轻描淡写地说:“抬进去吧。”

14、边巧芬,在牢内被包夹犯人殴打,她跑出来,被值班队长看到,不由分说的抡起胳膊就打,边巧芬大叫:“警察打人啦。”警察才罢手。

15,五十多岁的谢碧芳拒绝“转化”,被警察长时间罚站、罚蹲,一个星期不许睡觉。

16、六十三岁的陈碎花拒绝“转化”,被警察罚整天做工,一餐只吃半块饭(一两)。另外被关在严管区的还有一部分学员,他们都受到了迫害。陈碎花、边巧芬、赵飞舟、黄耀华、刘雪梅、文晓芬、俞亚敏:分别被警察非法加期三至四个月。陈碎花、赵飞舟、黄耀华、谢碧芳、包瑞英:曾都一度失忆、被迫害精神崩溃,精神失常,回家后才渐渐恢复正常。

17、杨洁,二零零一年被劫持到劳教所,因为不“转化”,一直被限制饮食,一年之后“转化”上三楼,人已瘦得脱了形,三十几岁的人被两个人搀扶着走路。

18、姚红文,曾被灌食数月,最后奄奄一息才送到医院。一个丰腴秀美的女人最后给迫害的成了一架骷髅,有次一个看到她洗澡的包夹对我说:太可怕了!身上肋骨历历可数,比非洲难民还吓人!

19、李育君、徐慧、潘素娟三个法轮功学员被劳教所的警察和那些被它们指使包夹残酷折磨,徐慧被折磨得双目呆滞,神情麻木,往日动人的神采再也不见了;潘素娟被折磨得憔悴不堪,有时眼睛都睁不开了,还不断的被包夹骂着。由于长时间站着,她的两条大腿肌肉已经僵化,毫无知觉,腰部稍微弯一下都非常痛苦。

20、来自海岩的钱银芳就曾六天六夜不给睡觉。陈志英经常在晚上十一点左右把她叫到大厅去折磨,在超强度的劳累了一整天后,还逼她抄诬陷法轮功的书或罚站,接受陈志英的谩骂。有一次,陈志英不知在哪找到了一张钱银芳在外面的照片,恬不知耻的对折磨的憔悴不堪的钱银芳说:你现在比在外面还好看呢!钱银芳刚入所时白白胖胖的,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而现在面容暗淡无光、面皮耷拉、蓬头垢面、瘦弱不堪。这个恶魔就是这样的颠倒黑白、厚颜无耻!她叫嚣的声音很大,整个中队都能听见,别人也无法入睡。

21、陈文英,被绑架到浙江莫干山女子劳教所,通过恶毒方式硬将陈文英塞进劳教所残酷迫害她。陈文英在劳教所一直绝食,后来连说话都说不出来,身体被迫害的不像人样,生命垂危。

22、张蓉,一顿只能吃一块饭(一两),每月只能洗一次头发,每月只准用十五分钟时间上洗漱间用冷水洗一次澡,每月只准订购不超过十元钱的生活用品,站立或走动须经包夹同意。长时间的坐姿,使臀部长出了两块硬硬的肉钉,很痛。她尽量斜著身子用两侧接触凳面,腰也很胀痛。巨大的精神压力和长期的肉体折磨,使她迅速消瘦下去,一个多月的功夫,瘦了二十斤。

在莫干山劳教所“专管队”,法轮功学员被迫害事例不胜枚举,每位学员都经历过这样或那样的迫害,有的因喊一句“法轮大法好”被嘴上缠上胶带,手脚捆绑在床架上七天七夜,有的因拒不“转化”被戴上手铐铁镣,有的学员被杂工和包夹辱骂殴打。

以上仅仅是莫干山劳教所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事实的冰山一角。劳教所警察为了避免其迫害法轮功炼功群众的恶行暴露,封锁一切消息,为此,劳教所还剥夺了亲人探视的权利。不仅如此,连他们的通信的权利也被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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