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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标检局抽验电捕蚊灯 多数耐燃性不合格

【大纪元6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6日电)经济部标检局今天公布抽检15件电捕蚊灯结果,计11件针焰试验不合格,虽不会自燃,但耐燃性不合格,可能在线路短路时发生整个机体燃烧疑虑;将限1个月内下架。

标检局副局长王正辉说,标检局自市面购样15种厂商的电捕蚊灯,进行标示检查、漏电流及绝缘耐电压试验、构造检查、温升试验、异常试验、针焰试验及比对重要零组件等7项检验。

他说,结果除了1件未标示高压警语或高压闪电符号,另多达11件的针焰不合格。标检局资料显示,分别是日象、山崎、富邦、斯丹达、安宝、惠腾、元山、PHILIPS、台菱、嘉丽宝及SAMPO;合格4厂为勋风、尚朋堂、旭光及大同。

他指出,针焰测试持点火针,以45度角度触燃样品检体(固定电击网的绝缘材质、集蚊盒及其上方塑胶材质)1试片点烧30秒,之后离开检体30秒后,若检体仍在燃烧,再取2试片做同样测试,只要1片仍持续燃烧,即不合格。

他强调,上述不合格厂产品并不会自燃,但仍会出现线路短路时可能整个机体燃烧疑虑,将去函要求厂商在 1个月内下架;消费者若已购买上述厂牌产品,可要求业者退货,因为上述不合格厂商必须修正产品,重新向标检局验证登录后,才能依登录资料量产重新销售。

由于上述不合格样品甚多,且不乏领导品牌。他推论,量产前厂商送检样品都合格,这次抽检市售产品却多不合格,可能是上游材料供应商变更原料成分有关,将提醒厂商要求原料供应商添加耐燃成分,以确保产品安全性。

他并提醒消费者,电捕蚊灯的光是紫外线,勿注视;且一般捕蚊灯管寿命约3千小时,应每年更换;另违规厂商若限期未下架,将罚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贩售的通路商违规贩售不合格产品则罚 1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