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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法治人权与自由保障 民主重要内涵

【大纪元9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5日电)中华民国总统马英九今天出席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的律师节庆祝大会时指出,法治、人权与自由保障是民主重要内涵,否则民主无法称为自由主义的民主,台湾还有继续努力的空间。

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举办的律师节庆祝大会,中午在台北市典华旗舰馆花田盛事厅举行,共有1500名律师参与,与会者包括律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顾立雄、司法院长赖英照、法务部长王清峰等人,马总统也应邀致词。

马总统表示,联合国在1966年通过两项重要的人权公约,中华民国政府翌年加入签署,但随着政府失去在联合国代表权,无法进行相关工作;民进党政府在7、8年前曾经推动两项人权公约立法,但一直没机会通过,直到今年5月14日正式签署,并透过法务部修法后成为国内法。

马总统说,尽管国内相关法令与这两项公约部分有所抵触,这两年也逐渐克服,他已要求法务部在12月前通盘整理相关法令,两年内加以修正,借此符合世界人权水准,并与世界接轨。

马总统指出,保障人权是律师的重要目标,律师的角色一方面可以为人民保障人权,也可监督政府是否确实执行这两项公约。

马总统表示,法治、人权与自由保障是民主重要内涵,否则民主没有资格称为自由主义的民主,徒有选举等形式,却不具有民主实质。全世界目前有超过120个国家定期举行选举,但并非所有国家符合自由主义民主的标准。

马总统说,他非常相信“权力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腐化”,腐化包括贪渎、滥权,他一再告诫自己不要腐化、贪渎,也希望政府在很多方面能加以节制。他相信在政府与律师的努力下,能将中华民国打造成法治与民主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