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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首例律師遭當事人撞死 後者涉嫌故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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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18日訊】台灣發生首宗律師遭當事人報復,在開庭後被撞死的慘案。住在桃園的律師黃政雄7月17日南下陪同委託打離婚訴訟的女當事人開庭後,步出法院時遭當事人丈夫開車撞死。黃政雄的太太聞訊趕到台南,痛哭直呼,「為什麼要丟下我一個人」。檢方18日偵訊後向法院申請羈押獲准。

據台灣《蘋果日報》報導,台南市一對夫妻洪當興(44歲)、李怡慧(44歲)正在打離婚官司,17日下午到台南地院開完庭後,妻子跟著律師走在法院旁的連通道討論案情,不料丈夫卻駕車自兩人背後狠撞,導致律師全身多處骨折,當場死亡,妻子重傷送醫,警方隨後以現行犯逮捕洪男。

洪男聲稱,他不滿黃姓律師在調解過程氣焰高漲,步出法院又見律師跟妻子高談闊論,一時氣憤,加上想起與妻子種種不合,才開車趨前嚇唬兩人,沒想到方向盤太偏,把律師撞死。他看到兩人倒地後緊急報案。台南地院庭長盧鳳田表示,洪男與李女在協議過程十分平和,很少發言,並沒有情緒激動情況,李女離去時,亦未向院方提出保護要求,法院會再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避免憾事再發生。

黃政雄服務於桃園縣正誠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說,黃已婚,妻子在私人公司當會計,原本預計今年8、9月帶妻子到歐洲旅遊,無奈再也無法成行。桃園律師公會秘書長張百欣說,黃政雄個性敦厚,熱心公益,長期擔任法扶顧問及調解委員會成員。他一直在桃園地區執業,這次是受李怡慧娘家人委託,才在一個多月前向台南律師公會登錄,專程南下幫李打離婚官司,沒想到踏上了不歸路。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導,警方檢視監視器影像發現,洪嫌開車撞上兩人後並未停車,還繼續輾過兩人身體,有故意殺人意圖,將依刑法殺人罪嫌送辦。洪男在台南經營火雞肉飯便當店,據了解,洪男與李女個性不合,前年7月洪男被資遣,李女搬離台南住處分居,後來洪男對妻子提出離婚訴訟,台南地院安排在17日開調解庭。

執業律師、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在臉書表示,律師也是高風險的行業。他說,律師的工作就是處理人與人之間的矛盾,有時律師往往為了保護當事人的權益,而忽略了另一方的感受及情緒,或導致對方憤恨不滿。尤其在離婚案件中,夫妻的感情涉及雙方深刻的恩怨情仇糾葛,也涉及切身財務。如果有一方無法克制情緒,有可能發生不可預期的風險。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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