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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配回台誤把保母當小三砍傷 判刑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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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19日訊】中國籍周姓女子從中國大陸來台與丈夫團聚,但她進屋沒看到丈夫,又見房內有王姓保母的衣物,誤認她是「小三」並持刀將人砍傷;最高法院7月19日依殺人未遂罪,判決周女2年6月徒刑確定。

據中央社報導,判決書指出,中國籍周姓女子在民國101年(2012)與王姓男子結婚,育有一女,平時跟女兒住在中國深圳,與丈夫分隔兩地。周女在去年1月,攜女返台與丈夫團聚,但回家時看到屋內沒人,進入丈夫臥室後竟發現有王姓保母(負責照顧王男與前妻所生的兒子)的衣物,加上周曾聽聞丈夫與王女有曖昧,妒恨攻心。周女在屋內等丈夫回家時,看見王女也陪同在旁,憤而持菜刀砍殺王女,造成她左手掌肌腱斷裂等傷害。

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時,周女坦承有砍傷王女,但並沒有要殺害王的意圖;法官考量周女難得返台,回家卻沒有見到丈夫,又看到王女與先生遊玩後一起返家,一時情緒失控而犯案,再加上被害人願和解原諒,將她輕判2年6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周女拿著菜刀往王女的胸口刺一刀,王女以左手手腕抵擋,刀子刺破大衣,未及心臟,周女再砍向王女頭部,王女再以手掌抵擋,王女的手掌指神經被砍斷,此時王男下車阻止周女,奪回菜刀。

法院審理時,王女說,她照顧王男的兒子,先前曾去夜市幫小孩買衣服,回來後洗乾淨放在王男的房間,就曾被周女拿去燒掉,而她帶著王男兒子住在王男房間,是因為其他房間很亂,王男讓出房間給她和孩子睡,到一樓客廳睡。周女在法庭上表示,「我沒燒掉小孩衣服,我是把她的衣服往窗台丟出去,我就是生氣。」「不管造成什麼結果,我就是要砍她。」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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