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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驚現「藍川」 中市判定:生活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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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有民眾檢舉台中市南區河道出現藍色污水,市議員李中12日就此案件質詢指出,民眾在雙十節那天提出舉報,但環保局卻堅稱「現場採集水樣清澈並無明顯異味情事,水體內魚群悠游,初驗水質數值正常且無重金屬反應,惟溶氧較低,初判水體呈現藍色係為生活污水造成底泥光線折射所致」,他認為這樣的說法,並無法說服民眾。

有民眾檢舉台中市南區河道出現藍色污水,市議員李中12日就此案件提出質詢。
有民眾檢舉台中市南區河道出現藍色污水,市議員李中12日就此案件提出質詢。(黃玉燕/大紀元)

環保局指出,10日有民眾通報,指台中市復興路與忠明南路路口的一條排水道,水顏色呈現乳白及藍色,並散發惡臭。環保局稽查大隊16時40抵達現場,隨即採集水樣,當時現場無明顯異味,水體內甚至看見魚群;經初驗水質數值正常、無重金屬反應。

環保局說明,由於水體溶氧較低,初判民眾所指的水體藍色,應是生活汙水排入河道後,讓水質變得混濁,經光線折射至底泥,造成視覺效果。為求慎重,稽查人員當日傍晚也沿線巡查,初步未發現可疑汙染源;18時25分也再回到原地點勘查水體,因當時天色已暗,沒有光線折射下,水體呈現透明清澈,稽查人員再次採集水樣、依規送驗。

針對河道汙染,市議員張滄沂也質詢霧峰區丁台路溝渠遭排放廢油查處情形。白智榮表示,該溝渠位耀順工業廠區後方,市府8日21時25分抵達現場,會同轄區警員,查獲公司進行混和油調合作業時、未有妥善防制措施,導致油汙流入廠區後方溝渠,現場除命令業者停止排放及進行清除,並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28條裁處1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之罰鍰。

環保局表示,當日現場溝渠內確有浮油,初步篩檢未驗出氰化物及重金屬;針對農民反映汙染農田,已擴大清查汙染範圍,如涉公害糾紛,將依法辦理。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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