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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停車費逾期七日內 可至四特定地點補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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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二十四日電)台北市停車管理處今天指出,即日起民眾於北市收到公有停車繳費通知單,未能於繳費期限內繳費,但逾期七日內,仍可持單前往北市四個特定地點補繳。

停管處指出,停車費逾期七日內,民眾仍可持單於上班時間至基河路六十號士林平面廣場停車場管理室、羅斯福路四段九十二號交通事件裁決所七樓四號及五號櫃檯、環河南路一段一號洛陽立體停車場大車入口管理室、松德路三百號停管處一樓服務台補繳。

停管處表示,雖然新增停車費逾期七日內可至四個地點補繳便民服務,仍建議民眾於期限內繳費,避免往返特定地點補繳,花費過多路程及時間。

停管處說,如果補繳必須花費太多路程及時間,也可在車籍地址等待「催繳通知單」,連同停車費用,多加新台幣五十元催繳通知工本費,即可於全台七千餘代收處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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